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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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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0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玉光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因此董事会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发出通知的要求,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白玉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白玉光先生、孙立先生、王新华先生3人组成,白玉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白玉光先生、孙立先生、王雪华先生3人组成,孙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新革女士、孙立先生、王雪华先生3人组成,王雪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新华先生、刘雅伟先生、王雪华先生3人组成,王新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白玉光先生提名,聘任王新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王新革女士提名,聘任李崇杰先生、杨时榜先生、于国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穆秀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管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白玉光先生提名,聘任于国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聘任唐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附件:

1.李崇杰先生

李崇杰,男,196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工学硕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李崇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时榜先生

杨时榜,男,1962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江汉石油学院石油地质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工学学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历任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安全总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杨时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于国锋先生

于国锋,男,197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1998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历任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文化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于国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 穆秀平女士

穆秀平,女,197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机关财务处副处长、财务报告处处长、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穆秀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 唐涛先生

唐涛,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安石油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本科,1995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副部长、董秘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唐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0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军先生主持。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因此监事会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发出通知的要求,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选举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10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白玉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白玉光先生、刘雅伟先生、李小宁先生、魏亚斌先生,独立董事孙立先生、王新华先生、王雪华先生出席了会议,董事王新革女士、孙全军先生因紧急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监事刘海军先生、潘成刚先生、杨大新先生、鞠秋芳女士,职工监事孙秀娟女士、辛荣国先生出席了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经理李崇杰先生、杨时榜先生、财务总监穆秀平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知卉、刘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