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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版)

(三)宝胜系统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宝胜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系统集成”)为宝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代表人:吴建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宝应县氾水镇工业集中区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钢结构、机电工程科技开发及系统集成;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及各种金属构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销售;电力工程设计、安装;输变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新能源电站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投资、运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智能立体停车系统设计、安装、技术服务;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改造、运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ALC板)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电线、电缆集成销售;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电气产品及成套、消防设备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弱电设备的开发、销售及工程承包;脚手架设计、制造、销售、租赁;智能家俱设计、制造、集成服务及家俱的板材、五金件材料的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系统集成为宝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宝胜系统集成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江苏宝胜建筑装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宝胜建筑装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装璜”)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代表人:吴松

注册资本:2,400万元

住所:宝应县城北一路1号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潢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桩基工程施工;水暖器材销售;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装潢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宝胜装潢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五)江苏宝胜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宝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物流”)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人代表人:李林

注册资本:2,900万元

住所:宝应县宝应大道1号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汽车维修服务(大型货车、小型车辆);货物配送、联运、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代办保险及有关国际代理业务);汽车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无船承运业务;船舶港口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物流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宝胜物流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持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我们认为公司对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且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审众环已达到国资委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年限,因此,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友好协商,中审众环将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玮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全乐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本次公司聘请大信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费用拟确定为125万元,前述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满5年(2016年度-2020年度)。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已达到国资委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年限,因此,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友好协商,中审众环将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聘任大信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众环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中审众环及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6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1140539416@qq.com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7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或总经理邵文林先生,副总裁夏成军先生,财务总监卜荣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学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6日下午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1140539416@qq.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庶人

联系电话:0514-88248896

电子邮箱:1140539416@q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3月12日上午10:30,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到国资委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年限,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3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1年2月2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8,513,116.57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7,099,598.17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483,172.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1年2月28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以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总股本1,371,366,248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825,579.90元,占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