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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1-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1-02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惠博普”)于2021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121号,接到关注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关注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问题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在碳中和业务方面的研发投入、研发进度、无形资产、专利技术、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相关工艺技术形成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目前是否已形成订单及相关订单对营业收入和利润的影响;并结合上述具体内容,说明公司自称有一定技术积累和业绩的详细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

回复:

作为国际化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惠博普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清洁的能源及能源生产方式。十余年来,惠博普致力于油气田地面工程领域天然气所含CO2等酸性气体脱除、回收及地层回注以提高油田采收率的技术研究及工程应用,并已成功执行了多个工程和装备制造项目。

自2009年公司承担大庆油田三次采油二氧化碳驱试验液化站和注入站建设、运输及运行管理项目开始,公司重点进行了二氧化碳气体采集、液化、提纯、注入等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开发,并于2010年内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该项目投产运行至今,运转良好。

大庆油田三次采油二氧化碳驱工程项目现场照片

十余年来公司在该技术领域进行了持续的技术研发,重点开展天然气脱碳、CO2回收/捕集及处理相关技术等,主要应用场景涵盖油气田及炼化厂内的天然气处理、CO2回收/液化/回注、尾气处理等,目前公司在二氧化碳处理领域的主要技术如下:

依托上述技术,公司陆续承担了国内外一些涉及二氧化碳减排、处理等技术应用的相关项目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以上说明,公司拥有石油石化行业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领域的相关技术和业绩,而碳减排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和必经阶段。随着全球对能源绿色化要求的逐渐提高,世界各国为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采取了积极措施,特别是中国政府“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作为工业企业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举措,将为拥有技术和业绩的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公司将依托前期的技术积累,进一步完善在二氧化碳减排领域的技术体系,重点形成以碳捕集、碳回收利用为核心的专有工艺技术包及其产品化的成套装备,并积极在炼化、发电等高碳排放行业进行推广应用。

据此,公司在互动易上回答投资者碳中和有关问题时予以了客观的回复,公司不存在“蹭热度”炒作股价的情形。

作为一家专注于石油石化行业油气处理的工艺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清洁的能源生产方式”一直是公司的使命,自创立以来的20多年间,公司始终立足自我、保持定力、不投机不跟风。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的用扎实的行动回报社会和投资者。

问题2、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披露上述信息时间早于公告披露时间,请自查是否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5条的规定。

回复:

关于二氧化碳捕集、回收、净化、回注相关工艺技术的有关内容,公司在2010、2011、2012年年度报告中均有表述。对于达到披露要求的具体项目合同(中海油伊拉克米桑油田天然气脱酸项目、阿特劳天然气脱硫项目、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州卡让萨油田天然气综合处理项目)公司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重大经营合同的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对有关公司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答复,且回复内容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因此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5条的规定。

问题3、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函发出之日前三个月股票交易情况及未来三个月增减持计划,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并向我部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回复:

1、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关注函发出之日前三个月(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3月8日)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6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99,783,772股新股,发行价格2.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98,496,188.7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99,783,772股于202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持有公司407,059,723股股份,占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29.70%。

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发生增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问题4、请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近期未接待过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调研活动,对相关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回复内容也在公司已披露信息的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问题5、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