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9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20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C座19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黄小芬女士、董事刘羽先生、董事邓利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董事卓军女士、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因疫情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职工代表监事王雪兰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7人,出席3人。副总裁刘羽先生、副总裁邓利先生、副总裁王宏强先生及财务总监王长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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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获得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亚平、罗增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景旺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观意字【2021】第0176号)。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20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1年3月15日通过电话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独立董事罗书章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邓利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何为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5.28元/股)的80%(28.23元/股)的情形,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约定,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3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修正“景20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7.67元/股、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7.12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景20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7.67元/股。为优化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决定将“景20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7.7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17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1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转股代码:191602 转股简称:景20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35.28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27.70元/股
● “景20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年3月17日
一、修正转股价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6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景20转债”)1,7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转股价格35.28元/股;景20转债于202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景20转债”,债券代码“113602”。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转股价格修正的原因和结果
因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5.28元/股)的80%(28.23元/股)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景20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7.67元/股、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7.12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景20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7.67元/股。为优化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决定将“景20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7.7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17日起生效。
2021年3月16日,“景20转股”暂停转股(转股代码:191602),景旺电子股票(股票代码:603228)和“景20转债”(可转债代码:113602)正常交易。自2021年3月17日起,“景20转债”转股价格由35.28元/股调整为27.70元/股,并于同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