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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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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5版)

2021-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0]第01516号《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9月21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沃特智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2,588,008.20元,因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仅限于置换沃特智成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0年9月16日)未超过6个月。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0年10月23日起,最晚不超过2021年10月22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000万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000万补充流动资金,其余部分将按照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表1: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江苏沃特新材料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1:特种工程塑料聚酰胺10,000吨/年、特种工程塑料聚砜10,000吨/年项目(一、二期)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未达产。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董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0年监事薪酬的确认以及2021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吴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关于选举何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关于选举于虹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关于选举刘则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关于选举王文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关于选举盛宝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关于选举徐开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6.01《关于选举张尊昌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关于选举邱科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作述职报告。

股东吴宪女士、何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银桥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9项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二)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委托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下午17点,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3101房(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01房)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誉舒馨

联系电话:0755-26880862

联系传真:0755-26880966

电子邮箱:stock@wotlon.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路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3101房(国际创新谷7栋B座3101房)

邮政编码:518052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或单位)对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6”,投票简称为“沃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