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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329,181.6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3,018,681.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4,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083,3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1.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所处阶段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对《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5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磊,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齐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栾艳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近三年复核过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签字注册会计师齐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栾艳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115 万元(含税)。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6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宏气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全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21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2021年度财务预算范围内,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累计签署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25亿元、实际贷款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相关银行贷款法律文件,并有权使用公司相关资产对该等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公司确认并同意报出所述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情况,拟定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公司监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7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

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7日及2021年4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龚小玲、陈莹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