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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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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49、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09日,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彩生活大厦10层1002-3;法定代表人:郭振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招商蛇口出资比例为50%。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房地产经纪、代理;建筑装饰装修(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自有房屋出租;会所管理;会所场地出租;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面向社会开放的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和综合体育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其他合作方情况: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5,993.56万元,负债总额157,797.22万元,净资产138,196.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31%;2020年,营业收入110,581.34万元,净利润20,606.03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03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

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文件的相关规定,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蛇口”)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68,518.28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一)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三)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招商蛇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0,137,036.56万元的50%(即人民币5,068,518.28万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招商蛇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0,137,036.56万元的10%(即人民币1,013,703.66万元);

(四)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2021年3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招商蛇口的整体发展、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招商蛇口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资金短缺需求,有利于提升招商蛇口整体运营效率;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97.6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23%;本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03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

2、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关联董事褚宗生、罗慧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财务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是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于5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正式挂牌营业。2017年经重组后,于当年8月完成名称变更登记。

截至2020年底,招商财务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股东构成、认缴资本及股权比例如下:

经监管机构核准,财务公司现有业务范围包括:(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四)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八)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九)从事同业拆借;(十)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十一)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十二)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融资租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85.91亿元,所有者权益65.24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616.67亿元。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6.77亿元,净利润5.13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外汇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上限

1、服务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

2、金融服务金额上限及定价政策

(1)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亿元。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二)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条件

《金融服务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本公司、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公司、财务公司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为规范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已制订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23.87亿元,贷款余额为115.38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03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100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理财方案的审批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100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034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

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捐赠款将主要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赈灾等公益事业。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为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出资人、管理人,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褚宗生、罗慧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登记信息

名称: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胡政

企业性质:基金会

住所/办公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沿山路21号2层

经营范围:济困、扶贫、赈灾、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及帮助社会上其他需关爱的人士,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设立时间:2009年6月15日

设立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正式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是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由招商局集团发起并持续捐资。以“关注民生、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和谐发展”为宗旨,主张通过理性的思考、实事求是的态度、创新和可持续的做法,给人提供向上的阶梯,推动平等合作,建设更加富强、公正、美好的社会。

2016年-2020年,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累计接受捐赠及投资收益为人民币48,305.11万元(其中招商局集团及各下属公司捐款额为人民币46,230.77万元);累计发生公益支出为人民币41,839.67万元,管理成本为人民币1,664.59万元。

2020年度,招商局慈善基金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830.0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万元(基金会属非营利组织);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770.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0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764.75万元。

(三)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为招商局慈善基金会的主要出资人、管理人,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捐赠款将主要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助教助残、助孤、赈灾等公益事业。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目的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广大社会,捐赠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在董事会上获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旨在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广大社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1-03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19日,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行权原因增加19,149,870股,公司总股本由7,904,092,722股增加至7,923,242,592股,故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04,092,722元变更为人民币7,923,242,592元。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66号文批准,招商蛇口于2015年12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3.60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502,295,1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1,854,164,902.8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3,34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00,824,9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SZA2009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招商蛇口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0,824,902.8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9,850,210,755.27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9,548,197,818.71元,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02,012,936.56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35,375,975.8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2,252,627,084.09元,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82,748,891.7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零元,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全部余额为人民币零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招商蛇口章程的规定,结合招商蛇口实际情况,招商蛇口制定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招商蛇口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在2016年1月15日与相关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招商蛇口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招商蛇口已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鉴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部分项目投资计划发生变化,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招商蛇口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招商自贸商城”、“招商局互联网创新业务服务平台”变更为投资“武汉招商公园 1872”项目;招商蛇口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新时代广场南”变更为投资“招商中环”项目。

招商蛇口已于2017年5月20日将“招商自贸商城”、“招商局互联网创新业务服务平台”的计划投资额共计人民币48,432.88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432.88万元)变更为投资武汉公园 1872 B 地块人民币13,000万元、武汉公园1872 C地块人民币35,432.88万元,原“招商自贸商城”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5.67万元以招商蛇口自有资金补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招商蛇口已补足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招商蛇口已将“新时代广场南”的计划投资额共计人民币58,355.19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1,355.19万元)整体变更为投资“招商中环”一期,原“新时代广场南”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94.88万元以招商蛇口自有资金补足,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招商蛇口已补足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原计划投入太子湾自贸启动区一期项目为人民币390,082.49万元,原计划投入太子商业广场项目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月24日,太子湾自贸启动区一期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40,857.0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1,535.45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22,310.01万元);太子商业广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4,063.2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1,020.69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5,083.89万元)。经招商蛇口2019年2月1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招商蛇口将太子湾自贸启动区一期项目、太子商业广场项目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233,067.87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27,905.6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回购招商蛇口股份。截至2019年6月20日,招商蛇口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招商蛇口股份数额为18,414.44万股,占招商蛇口总股本的2.33%,回购总支出金额为人民币399,999.95万元(含交易税费金额为人民币199.9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金额共计人民币233,067.87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27,905.63万元))。

原计划投入前海自由贸易中心一期项目人民币245,000.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17日,前海自由贸易中心一期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737.2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42,212.82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16,950.11万元)。2019年12月30日,经招商蛇口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上述项目剩余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949.45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17,686.7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当天前海自由贸易中心一期项目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准,且包含待结算、未入账的利息)的用途变更为向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增资,作为共同增资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的现金增资款人民币849,995.71万元的一部分,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前海自贸区的开发建设。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后续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949.45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17,686.74万元)仅用于向合资公司增资及用于置换对合资公司已出资增资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根据2020年2月18日招商蛇口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242,949.45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17,686.74万元)转回招商蛇口自有资金账户,用于置换已实际出资的对合资公司增资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招商蛇口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43,537.60万元(含派生利息人民币18,274.89万元) 置换已实际出资的对合资公司增资款。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招商蛇口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招商蛇口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