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浩方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49亿元,向其股东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196亿元,同时向其股东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714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亿元,同时向其股东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5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3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该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一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与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梁瑞乙期”)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浩方公司”)。其中,财信弘业公司持股51%、重庆中梁公司持股35%、宁波梁瑞乙期14%。重庆浩方公司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重庆浩方公司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可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向重庆中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49亿元,向宁波梁瑞乙期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196亿元,同时按股权比例向财信弘业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714亿元,拟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浩方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公司与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保利置业”)共同投资设立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国兴”)。其中,公司持股70%、威海保利置业持股30%。威海国兴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威海国兴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可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亿元,同时按股权比例向公司财务资助不超过3.5亿元,拟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中梁坤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MA5YXG4Q9J
2、成立时间:2018年5月25日
3、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颜峰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
■
重庆中梁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为 100%。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8、重庆中梁公司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此前对重庆中梁公司财务资助的授权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10、经营情况
重庆中梁公司系中梁控股集团西南区域集团平台公司重庆中梁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中梁公司现西南区域集团项目十多个,储备货值超百亿,各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未来现金流较为充裕。
(二)宁波梁瑞乙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AGK6H9P
2、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7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豫领实业有限公司
4、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合伙人情况:
■
宁波梁瑞乙期的控股股东为:梁商资产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为 76.4%。
6、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7、宁波梁瑞乙期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公司此前对宁波梁瑞乙期财务资助的授权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9、经营情况
宁波梁瑞乙期投资重庆浩方公司、淄博中梁龙置业有限公司等项目。重庆浩方公司开发了财信中梁华府项目,项目已于2018年底开盘,截止2020年12月,财信中梁华府项目销售情况与预期基本一致。
(三)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572881042Q
2、成立时间:2011年04月15日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志民
5、主营业务: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产营销策划;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6、股东情况:
■
威海保利置业的控股股东为: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为100%。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8、威海保利置业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此前对威海保利置业财务资助的授权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10、经营情况
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自2011年3月进驻威海,先后开发建设了“保利·凯旋公馆”、“保利·红叶谷”等目,各项目经营状况良好。威海保利置业未来现金流较为充裕。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一)重庆浩方公司与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
1、借款金额:
重庆浩方公司向重庆中梁公司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0.49亿元的资金,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重庆浩方公司向宁波梁瑞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0.196亿元的资金,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借款期限:重庆浩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期限暂定为24个月。若双方无其他书面文件的,每笔资金借款期限以不超过24个月为限。双方可商定提前还款,借款起始日及到期日相应进行调整。
3、借款利息:重庆浩方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同借款利率为年利率不超过9%。计息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每批次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向出借人偿还本合同约定额度内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与尚未支付的剩余利息。
4、抵押及担保:无。
5、还款保证:借款人以在贷款人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
(二)威海国兴与威海保利置业
1、借款金额:
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出借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分批次借出,每批次借出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借款期限:资金借款期限暂定为24个月。若双方无其他书面文件的,每笔资金借款期限以不超过24个月为限。双方可商定提前还款,借款起始日及到期日相应进行调整。
3、借款利息:威海国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合同借款利率为年利率不超过9%。计息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每批次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向出借人偿还本合同约定额度内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与尚未支付的剩余利息。
4、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5、还款保证:借款人以在贷款人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控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向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参照房地产行业惯例,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威海保利置业分别以其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其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
(一)重庆浩方公司和威海国兴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祥晖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工业园区F幢1-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股东情况:财信弘业公司持股51%、重庆中梁公司持股35%、宁波梁瑞乙期持股14%。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财信中梁华府项目
截止2020年11月30日,重庆浩方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6,379.79万元,负债总额为54,841.75万元,净资产为1,538.04万元,2020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75.70万元,利润总额-572.10万元,净利润-446.62万元。
财信中梁华府项目计容面积161,989.92㎡,预计货值12亿元,2018年12月24日实现首批销售,截止2020年12月,销售情况与预期基本一致,项目推盘去化80%以上。重庆浩方公司现金流状况较好。
2、公司名称: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惠文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3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区皇冠街道万象城23号楼B座706-71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服务;出租自有房产;建筑设计;房地产开发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70%、威海保利置业持股30%。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财信保利名著项目
截止2020年11月30日,威海国兴公司资产总额216,654.7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42,017.72万元,负债总额为214,740.92万元,净资产为1,913.80万元,2020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68.29万元,净利润-554.49万元。
财信保利名著项目计容建筑面积235,597㎡,预计货值27亿元, 2018年8月3日实现首批销售, 2019、2020年推盘销售率达到95%。威海国兴现金流状况较好。
(二)本次财务资助的原因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规律,越来越多房地产企业选择以联合开发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加之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依赖程度较大。为了盘活合作项目的存量资金,加快自身资金周转,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项目产生的销售回款和融资流入在满足未来一定期限的经营资金后,仍然存在闲置盈余资金时,各股东方会要求调用该盈余资金,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财务资助的合理性
根据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对项目公司融资回款和销售回款在扣除未来3个月需支付的各类开发成本并预留满足项目后续未来3个月开发资金后的剩余部分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调用。本次重庆浩方公司向重庆中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49亿元,向宁波梁瑞乙期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196亿元,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亿元。上述财务资助是基于项目开发过程中,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资金预测所做的最近12个月的预计限额数,目前尚未实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项目公司财务会定期对项目公司资金情况进行预测和监控,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拨盈余资金。同时,项目股东以在重庆浩方公司和威海国兴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 30日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综合措施之下,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
截止2020年11月30日,重庆浩方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财信弘业公司占比51%,宁波梁瑞乙期占比14%,重庆中梁公司占比35%,实收资本2,000万元,各股东已按比例完成出资;威海国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占比70%,威海保利置业占比30%,实收资本5,000万元,各股东已按比例完成出资。
4、保障措施
综合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威海保利置业的经营状况、资金实力,各方股东都有充足的资金实力,预计还款不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重庆浩方公司、威海国兴采取了足够的保障措施,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授权金额,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重庆浩方公司、威海国兴将停止对股东的财务资助,并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财务资助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
重庆浩方公司、威海国兴分别与其股东达成协议:
(1)项目股东以在重庆浩方公司、威海国兴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财务资助的保证;
(2)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在重庆浩方公司和威海国兴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自有资金作为保证。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借款的偿还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一)重庆浩方公司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及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向重庆中梁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49亿元,向宁波梁瑞乙期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0.196亿元,同时按股权比例向财信弘业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0.714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重庆浩方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以重庆中梁公司和宁波梁瑞乙期在重庆浩方公司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其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前述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定价公允,且接受财务资助的各方偿债违约可能性较小,风险可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威海国兴公司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及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按股权比例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亿元,同时应按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5亿元,拟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威海国兴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过程中,有威海保利置业在威海国兴的出资金额和未分配利润以及其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风险基本可控制。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前述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定价公允,且接受财务资助的各方偿债违约可能性较小,风险可控。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按房地产行业运作惯例,经重庆浩方公司、威海国兴各方股东协商一致,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其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有效控制风险,更好地保护合作各方的合法经济利益,也有利于各方的进一步合作。
(二)本次财务资助利率的确定是基于项目公司合作的相关约定,并根据对等原则,确定本次项目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财务资助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采取了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该等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
(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同时将财务资助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8,335.17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13,542.34万元,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向合作方股东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余额为104,792.83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重庆浩方公司与财信弘业公司、重庆中梁公司、宁波梁瑞乙期之《借款协议》;威海国兴与公司、威海保利置业之《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6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
7、出席对象:
(1)2021年4月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浩方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三)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宋晓祯
联系电话:0755-88866836转8111
传 真:0755-88374377
邮 箱:songxiaozhen@casindev.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邮 编:518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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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