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6版)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6.8亿元。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可以是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针对委托理财项目,依据风险管理目标,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机构,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专业理财机构。

(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影响

2021年公司预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即2021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71.05%。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较为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1年度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8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潘舜乔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剑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雪峰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潘舜乔、签字会计师何剑、质量控制复核人顾雪峰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立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曹军辉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曹军辉先生将与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 3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曹军辉,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职工代表监事、宁波海天奥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海天国华(大连)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监事。1999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成品总检员、采购员、制造部部长助理。2004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宁波海天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2日

至2021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海天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一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精斌、屠明慧

联系电话:0574-86188839

传 真:0574-86182747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

电子邮箱:jgzq@mail.haitian.com

邮 编: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