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新能源基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加快培育发展清洁新能源、智慧能源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向上海强麟企业管理中心、上海珺沁商务咨询事务所、上海懿添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合伙企业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增资。该基金总投资4.01亿元,其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参与增资该基金。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的名称: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基金规模及投资金额:该基金总投资4.01亿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参与增资该基金,占基金份额49.88%。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伙协议》是公司与相关方就投资基金达成的意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因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后续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交易方案、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培育发展清洁新能源、智慧能源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强麟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强麟企业”)、上海珺沁商务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珺沁商务”)、上海懿添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懿添管理”)设立的合伙企业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歆稜”)进行增资。该基金总投资4.01亿元,其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参与增资该基金。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出资2亿元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增资上海歆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基金情况介绍

本次参与投资的标的主体为:

企业名称: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1GE4G61D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上海懿添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上海歆稜成立于2021年2月20日,目前总资产为0元,净资产为0元,无营业收入。

上海歆稜本次增资前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该基金总投资4.01亿元,将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管理,重点针对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清洁能源、智慧能源、节能与环保等相关技术,新能源开发、新能源关键技术研发、服务及产业化、其他能源发展和节能环保相关领域等。未来基金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基金各股东在电力行业的资源优势,并形成紧密的战略合作,从而打造一个资本与产业相结合的高效平台。

三、各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有限合伙人一:上海强麟企业管理中心

企业名称:上海强麟企业管理中心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4U35H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100号6幢401-18室

投资人:徐强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9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强麟企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有限合伙人二:上海珺沁商务咨询事务所

企业名称:上海珺沁商务咨询事务所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9L5F7N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海丰路65号5129室

投资人:王美君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商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活动策划,品牌管理,品牌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创意服务。

珺沁商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上海懿添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33G5D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兰西路100号6幢403室

法定代表人:徐强

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

高管情况:执行董事:徐强;监事:陈煜玮

股权结构:

懿添管理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懿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玉娥。懿添管理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懿添管理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资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8084,主要关注投资领域为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懿添管理是上海懿添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基金业协会备案号:SCW274,以下简称“懿添基金”)的管理人,该基金成立于2016年12月,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21),上海双创,国家电投集团的产业基金,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02028),以及上海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规模4.04亿元人民币。

懿添基金致力于和国内领先的新能源公司合作,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全产业链整合以及清洁技术的研发运用,实现创新绿色技术,打造优秀的中国新能源企业。截至目前,懿添基金已投资多个新能源相关行业项目,包括上海地区公交充电服务的龙头企业,中国最大的工业电子芯片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家电网的各类设备;江苏蒋家沙3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懿添基金的投资组合涉及新能源出行服务,清洁能源发电、电力工业芯片等新能源产业相关的多个领域。

懿添管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0年末,懿添管理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75.66万元,净资产为1166.32万元。2020年全年懿添管理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62.26万元,净利润为115.21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

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可变更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在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变更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需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目的

全体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的目的是在充分体现平等互利的战略意图的前提下,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4、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0]年, 其中,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的[4]年为投资期(以下简称“投资期”),之后[6]年为后续管理及退出期(以下简称“退出期”)。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可以延长。

5、管理模式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及风险把控,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合伙企业全部对外投融资业务均须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由全部成员一致同意通过后方可生效,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由普通合伙人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

6、投资领域及产业方向

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7、投资限制

本合伙企业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除本协议允许的临时投资外,本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投资:(1)直接或间接投资不动产;(2)用于赞助、捐助等其他用途;(3)投资于有可能使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8、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形成的产权(包含底层资产)可以通过IPO、股权转让、并购、原股东受让及清算等多种方式退出。

9、管理费

合伙企业应当在每个自然财务年度开始后的第十(10)个工作日或之前按照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但第一期(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管理费应由合伙企业于合伙人首次实缴出资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一次性支付。

10、收益分配

除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另行约定外,在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收益中的可分配资金将按以下机制和顺序进行分配:(1)首先,根据各合伙人之间的实缴出资额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均收回其对本合伙企业届时的全部实缴出资总额;(2)如有余额,80%应向全体合伙人依照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其余的20%应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1、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12、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经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批后生效。

五、参与基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基金重点投资于新能源及其相关行业,公司参与该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能够促进公司主营风电铸件业务,为公司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健康增资。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的运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签署的《合伙协议》是公司与相关方就投资基金达成的意向,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金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可能存在因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后续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行业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交易方案、投管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密切关注基金筹备及后续运作情况,发挥合作各方丰富的经验与资源,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七、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4日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2、基金仍处于筹备阶段,如有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做信息披露。

八、备查文件

1、《上海懿添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上海强麟企业管理中心、上海珺沁商务咨询事务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之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

2、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华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韩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韩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传 真:0510-86157378

邮政编码:214422

电子邮箱:jixin@sinojit.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韩华女士:汉族,197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剑桥大学CIE职业领导之财务管理职业资格一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龙奕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旗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11月加入吉鑫科技,任上海鑫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负责吉鑫科技整个风电产业基金板块的财务管理。

2014年3月获得企业管理岗位注册纳税筹划师(高级)资格证书;2015年5月获得上海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2016年10月参加剑桥大学职业领导人-财务管理(高级专业级)资格认证,成绩优秀,获得剑桥大学国际职业资格-财务总监(CFO)岗位证书;2017年参加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2019年1月获得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同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同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同年9月参加SAC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