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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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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1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B 股折算成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本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4,803.24元,加上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161,369,101.1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55,134.58元,支付2019年度现金股利6,804,000.00元,则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6,384,769.84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B 股折算成美元发放,按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43,0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4,131,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

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1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1-007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在新收入准则之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及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日期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的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执行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1一008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自2020年3月起一年内有效,目前已到期。(详见公司[2020-006]公告)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使用的实际状况,账面资金出现短期现金流充裕、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在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继续利用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 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去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该类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对公司而言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在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期间,继续利用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室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6,815.2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15,000万元,占2020年末货币资金的55.94%。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产品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2020年3月至今,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公司实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1.3亿元,具体执行情况及获得收益如下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1-009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开制衣公司业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开制衣公司业务调整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大健康”战略转型,2021年公司根据下属两大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发展重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开开制衣公司(以下简称“制衣公司”)进行业务综合调整,本次业务综合调整涉及服装板块整体的综合改革,调整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务调整、人员结构优化等一系列举措。

公司下属服装业务主要包括商贸流通板块和外贸加工板块两部分,制衣公司是服装板块的经营管理企业,是公司生产、销售“开开”品牌系列服装的企业。

近年来,服装板块在外贸订单流失和疫情的双重打击下,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受到显著影响。面对服装行业整体疲软的格局,制衣公司致力于品牌价值的重塑与升级,尝试通过全面调结构转方式的综合改革来提高运行效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调整的概述

随着公司“大健康”战略转型的不断推进,公司对制衣公司现有经营业务进行整体调整、遏止经营出血点,保证企业的稳定。

1.商贸流通板块及时调整收缩亏损业务,加大优势业务开拓力度,提升经营质量。同时优化人员结构,适时激活存量资产,降本增效,致力于品牌价值的重塑与升级,加快推进综合改革步伐,提高运行效益。

2. 外贸加工板块根据上海开开衬衫总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衬衫总厂”)与上海开开免烫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烫厂”)的不同情况,启动综合改革方案。衬衫总厂由于经营连续亏损,实施业务调整、人员结构优化等一系列举措,调整后续工作将根据市场实际需要综合利用;免烫厂在外贸订单流失和疫情的双重打击,企业陷入困境。经多方股东沟通后,拟对免烫厂进行清算歇业。公司董事会授权制衣公司总经理室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与日方股东商讨相关事宜。

二、业务调整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情况

业务调整过程中涉及人员结构优化,预计会发生相应的员工辞退等情况,发生辞退福利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辞退福利是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次辞退福利支出预计1000万元左右,将计入2021年度损益,预计将会影响本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实际金额以公司最终的2021年审计报告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对制衣公司实施的业务调整,本着止住出血点,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从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切入点,对制衣公司的现有业务进行调整。目的是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为公司向“大健康”业务战略转型创造良好的资源配置环境。

2. 制衣公司本次业务综合调整涉及服装板块整体的综合改革,调整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务调整、人员结构优化等一系列举措,综合改革过程中将平衡好全体职工和企业的利益,确保人员、业务的平稳过渡,随着综合改革方案的推进,预计将产生1000-1300万的改革成本等支出,会导致本年度公司经营利润有所下滑。长期来看,实施业务综合调整有利于制衣公司聚焦“老字号”,弘扬品牌魅力,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不断迈进。

3. 本次对制衣公司的现有业务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转型的需求。但是,制衣公司今后的发展仍将受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及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影响,在确保管理效能提升,管理成本下降的前提下,经营业绩能否取得预期效果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授权制衣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等。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