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国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公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02,303,7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61,262.64元。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1-024号公告。

7、审议《关于确认并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费用及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69.60万元,作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1-028号公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1年在77,600.00万元范围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陈德清、张翼飞、杨庆华、张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1-025号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度180,000.00万元,授权期间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同意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1-026号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签订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协议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的变化,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以下权限范围内代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审批和签署与之相关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新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0亿元;

(2)单笔授信额度不高于20亿元;

(3)向单个金融机构申请取得授信额度不高于20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21-027号公告。

12、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3月25日,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许国栋、邵凯、陈德清、张翼飞、杨庆华、张俊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议案中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独立意见为:本议案中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且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上述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包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

3、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7、河北中持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8、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公司5%股份,并且公司董事杨庆华、张俊在长江环保集团任职,长江环保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水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5%,公司董事、总经理邵凯在2015年9月至2020年1月期间担任中州水务董事,中州水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睢县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睢县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3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翼飞担任睢县公司董事,睢县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城中州”)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为公司关联方中州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襄城中州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许昌市新持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新持”)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5%,公司提名1名董事和1名监事,许昌新持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检测”)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持(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国栋担任中持检测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德清担任中持检测董事。中持检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河北中持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持检测”)为中持检测控股子公司,河北中持检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能源”)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彩斌控制的公司,李彩斌担任中持能源董事长,中持能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长江环保集团控股股东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州水务、睢县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襄城中州控股股东为中州水务,上述几家公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许昌新持、中持检测、河北中持检测、中持能源经营规范,盈利能力良好,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和劳务,将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依据中标文件或相关合同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合同协议明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任丘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中持环境”)、北京中持净水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净水材料”)、宁晋县中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晋中持”)、沧州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持”)、任丘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任丘中持”)、义马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马中持”)、江苏南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资环保”)、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华环境”)、清河县中持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河中持”)、北京中持碧泽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持碧泽”)、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新概念”)

● 本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为18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823.19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子公司任丘中持环境、中持净水材料、宁晋中持、沧州中持、任丘中持、义马中持、南资环保、温华环境、清河中持、中持碧泽、中持新概念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提供担保的预计安排为:

公司预计为上述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等债务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分配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被担保人的情况如下:

1、任丘中持环境

2、中持净水材料

3、宁晋中持

4、沧州中持

5、任丘中持

6、义马中持

7、南资环保

8、温华环境

9、清河中持

10、中持碧泽

11、中持新概念

上述子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公司持有被担保人股权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贷款用于补充各子公司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为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担保额度180,000.00万元。同意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1,563.1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8.84%,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3 证券简称:中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30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同时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26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中持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持(北京)环保发展有限公司、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许国栋、邵凯、张翼飞、陈德清等与本次交易利益相关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2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4月29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D区2号楼2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2

(三)联系人:高远、薛刚; 电话:010-64390368 ;传真:010-82800399 ;邮箱:investor@zchb-water.net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下转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