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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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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1版)

2021-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审计报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审计报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修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审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建议》的议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1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27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6,800,330.3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3,529,942.79元。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56,428.72 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32,589,251.62元,减去本年度支付的分红股利4,545,422.42 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2,800,257.9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8,177,84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613,513.23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0.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来资金投入等因素,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为加快盐业、新材料两大主业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公司拟加大市场开拓、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公司技术领先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新建项目需要持续资金投入,基于此,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提出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相关规定,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给股东以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和公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3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 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就2020年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 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于本杰先生,总经理刘月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星贵先生,副总经理李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 (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前提出与本次说明会内容相关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伟 刘晓志

电话:0531-59596777

传真:0531-59596767

电子邮箱: luyin784@163.com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