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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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27 日
股票代码:603393 股份简称:新天然气 编号:2021-01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 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3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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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28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法定代表人:杜强
注册资本:捌仟伍佰玖拾万玖仟零叁拾叁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石油气(液化的)、天然气(含甲烷;压缩的);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PVC原料,燃气具,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水处理设备及配件,钢材,燃气输配设施,仪器仪表,阀门,管道配件,燃气用具及配件,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农畜产品,润滑油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保健食品,水果,水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玻璃钢化保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燃气设备设施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燃气工程施工与安装;燃气配套设施维修;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及配件的安装、维修;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仓储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洗车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城市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1年06月29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法定代表人:杜强
注册资本:叁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石油气(液化的)、天然气(含甲烷;压缩的);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PVC原料,燃气具;玻璃钢化保制品生产销售;燃气工程施工与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五家渠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0月14日
住所:新疆五家渠市幸福路511号
法定代表人:杜强
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叁拾柒万伍仟壹佰零伍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压缩天然气零售;管道燃气(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燃气管道安装;燃气用具、天然气输配和供应、压缩天然气供应、建筑材料、钢化、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阜康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7月29日
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乌奇路南
法定代表人:杜强
注册资本:伍仟零壹拾捌万捌仟零玖拾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压缩天然气批发、零售;天然气输配和供应;管道铺设;燃气具及相关材料、建筑材料、钢化、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燃气管道安装;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2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5509号
法定代表人:杜强
注册资本:壹仟叁佰万元整
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汽车租赁;销售:建材、钢化、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石油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07月27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军杜路68号
法定代表人:付斌
注册资本:捌拾伍亿陆仟万元整
主要股东: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100%
经营范围:销售、运输、仓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燃气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城市天然气项目投资;自有设备租赁;销售化工产品、轻工材料、燃气专用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食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燃气器具及配件;厨房设备安装;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会议服务、票务代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维修燃气计量器具、办公设备、厨房设备;以下项目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汽车加气站经营;成品油零售;原料气批发、丙烯、丙烷、丁烷销售;燃气计量器具的设计、生产、销售、检测;汽车租赁、洗车服务、汽车装饰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16年06月16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燃气经营、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股东,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签署《股权收购合同》,分别以人民币27,364.93万元、3,504.20万元、5,550.32万元、14,098.48万元、700.37万元将持有的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五家渠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各51%股权转让给昆仑燃气,故上述5家公司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控制,根据《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上述5家公司也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厘定价格。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1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6日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6日
至2021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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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3、特别决议议案:5、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蜀、明上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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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991-3328990
联系传真:0991-3328990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授权书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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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