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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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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年7月22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9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康希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康希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希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1-01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1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2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2、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6、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 14:30一17:00;

7、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邮编:300457

电话:022-58213766

邮箱:ir@cansinotech.com

联系人:崔进、孙畅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