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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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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更正公告

202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1-03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简称“《2020年年度报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简称“《2020年度审计报告》”)、《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简称“《清偿报告》”)。因对相关规则理解不充分,导致上述报告中部分内容披露存在不准确,现予更正。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经营结果。具体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项目”:

原内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于2021年3月中旬,公司将对黑龙江郑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应收货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占用资金及对应利息部分转让给了无关联的第三方,同时,其他应收款中未转让的代垫薪酬类债权已得到偿还,该资金占用已解除。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0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内容

二○二○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项目”:

原内容:

其他说明:于2021年3月中旬,公司将对黑龙江郑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的应收货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占用资金及对应利息部分转让给了无关联的第三方,同时,其他应收款中未转让的代垫薪酬类债权已得到偿还,该资金占用已解除。

更正后:

三、《清偿报告》的更正内容

1、将《清偿报告》中关于“资金占用”的描述修改为“资金往来”,同时对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清偿报告》名称由《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修改为《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清偿情况表”之“其他说明”修订:

原内容:“黑龙江郑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所占用资金解决方式为本公司经评估作价,通过将应收货款、拆借资金及应收利息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以及以货币资金形式收回代垫薪酬类债权的方式,已解决占用问题。

仪征日环亚新科粉末冶金制造有限公司所占用资金的解决方式为其以对本公司经营类债权抵偿及货币资金偿还结合的方式偿付本公司债权,已解决占用问题。”

更正后:“本公司已将黑龙江郑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所欠款项及应收利息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仪征日环亚新科粉末冶金制造有限公司已以对本公司经营类债权抵偿及货币资金偿还结合的方式偿付了其对本公司的债务。”

四、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正的原因

黑龙江郑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简称“郑龙公司”)、仪征日环亚新科粉末冶金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仪征日环公司”)均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加快推进与上述两家参股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处置,本公司将郑龙公司所欠款项及应收利息经过债权资产评估作价后,打包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仪征日环公司以对本公司经营类债权抵偿及货币资金偿还结合的方式偿付了本公司债权。上述事项均已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

经对上述报告事后审核,因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则理解不充分,误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情况以“资金占用”进行披露,导致上述报告中部分内容披露存在不准确,公司及年度审计机构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更正。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经营结果。同时,经公司及年度审计机构核实,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详见《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上述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编制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