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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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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0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0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减少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17.33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5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2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4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9.5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8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6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彭润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7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润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和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周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润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炯和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周星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358.5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78.00万元,合计人民币2,636.51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9年度审计费用有所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业界具有较好的口碑和执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本公司对审计机构服务的年度评估结果,其2020年度提供的审计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为保持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1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普华永道中天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7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元(含税),其中包括年度股利每股人民币1.2元(含税)及30周年特别股利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5.84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88.10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2020年度提取法定公积人民币279,170,727.50元,提取后法定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公司2020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3.23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2元(含税)年度股利和每股人民币0.1元(含税)30周年特别股利进行现金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12,506,443,891.50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公司2020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9%。

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约7个百分点,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现行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现金分红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章程》需提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