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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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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9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4,446,843.12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古北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另外,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脉”)、国泰君安、华兴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I》”)。

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蓝脉进行增资(含前期本公司已向上海蓝脉提供的人民币500万元借款)。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上海鸿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脉”)作为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鸿脉进行增资,并于2020年12月10日与子公司上海鸿脉、国泰君安证券、华兴证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五方监管协议II》”)。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四方监管协议》、《五方监管协议I》及《五方监管协议II》履行正常,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13,431.8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96号《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经公司2019年8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5、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6月4日召开的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2020年6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2020-01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该笔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心脉医疗《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心脉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心脉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联合保荐机构对心脉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心脉医疗: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上述文件要求,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心脉医疗”)自2021年1月1日期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理并与收入准则衔接;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计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完善与租赁有关的列示和信息披露要求;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末可比数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实施预计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实施

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心脉医疗之子公司上海蓝脉拟以投前估值6,500万元(1元/注册资本)实施增资扩股,引入澄皓管理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3,500万人民币;

● 本次增资完成后,心脉医疗持有上海蓝脉65%的股权,澄皓管理持有上海蓝脉35%的股权。上海蓝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亿元;

●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振宇为上述澄皓管理的普通合伙人,且公司及上海蓝脉部分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后续将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蓝脉本次的增资扩股构成关联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在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领域的业务布局,加快推动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脉”)在外周静脉领域的重点研发项目的推进,促进其在研产品尽快上市并进一步完善其产品线布局,同时完善核心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长期发展,心脉医疗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蓝脉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蓝脉以投前估值6,500万元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上海澄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皓管理”)对其增资人民币3,5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心脉医疗持有上海蓝脉65%的股权,澄皓管理持有上海蓝脉35%的股权,上海蓝脉注册资本将由6,5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心脉医疗放弃上海蓝脉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前后上海蓝脉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振宇为上述澄皓管理的普通合伙人,且公司及上海蓝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后续将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海蓝脉本次的增资扩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澄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7AKQJJ5M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振宇

成立日期:2021月3月17日

认缴出资额:100,000元

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取港西镇三双公路1021号(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

2、合伙企业份额:

目前,澄皓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袁振宇,最终出资结构尚需在公司及上海蓝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之间进行调整。

澄皓管理于2021年3月17日设立,目前尚无财务数据。

澄皓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合法薪金所得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心脉医疗未向澄皓管理及其合伙人提供借款、担保等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铮华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1号102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1号

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医疗器械的研发、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2021年3月22日出具的《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拟非同比例增资所涉及的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1〕第2027号,以2020年12月31日为估值分析基准日,上海蓝脉截至估值分析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估计的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人民币85,506,697.09元。

根据上述估值,并经各方协商,澄皓管理以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上海蓝脉进行增资(投前估值6,500万元),增资总额3,5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五、本次上海蓝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领域的布局,特别是加速在外周静脉领域的重点研发项目的推进,促进其在研产品尽快上市并进一步完善其产品线布局,助力公司及子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本次增资完成后,心脉医疗持有上海蓝脉65%的股权,上海蓝脉依然是心脉医疗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上海蓝脉以投前估值6,500万元实施增资扩股,引入员工持股平台澄皓管理对其增资人民币3,5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心脉医疗放弃上海蓝脉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行为有助于增强公司在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领域的布局,特别是加速在外周静脉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的推进,保障核心人员稳定、助力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上海蓝脉实施增资扩股,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领域的布局,特别是加速在外周静脉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的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保障核心人员稳定、助力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事项。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已经心脉医疗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联合保荐机构同意心脉医疗本次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芙蓉花路388号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3月10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包括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独立董事审慎客观、勤勉尽职;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作用;各位董事凭借其专业知识及职业经验,为公司科学决策、合理规划提出了专业化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着公司董事会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提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彭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978,1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780,332.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30.1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新投资项目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年度年终奖金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贡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年终奖金的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苗铮华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批准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6、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心脉医疗子公司上海蓝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主动脉及外周血管介入领域的布局,特别是加速在外周静脉领域重点研发项目的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保障核心人员稳定、助力公司及子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