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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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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0版)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印爱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钱志昂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中印爱杰先生及杨力生先生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行为,钱志昂先生担任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家公司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及业务往来,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年度支付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基于近年来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并购及设立子公司日益增多,在综合评估相关工作事宜后,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82万元及52万元,增长幅度为30%。该费用拟于2022年支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其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长期合作,熟悉公司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审计基础工作扎实,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1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19日

至2021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10、11、12、1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9113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1年4月1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孙哲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4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王莉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结合目前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为满足公司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也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9日,共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4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并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5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2020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5,19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441,609,000股。

7、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至今,公司尚不存在拟授予其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有效期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及律师分别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尚有预留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败。即本激励计划预留的56.722万股限制性股票须在2021年4月20日前授予。

同时,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至今,公司尚不存在拟授予其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有效期间内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本事项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消授予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当前的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章程》、《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取消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6.722万股。

六、律师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取消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取消授予的原因、数量及时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日前通过公司邮箱(dm@kdlchina.net)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的分红情况、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7日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康德莱关于2020年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的分红、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5:00一16:30

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孙玉文先生、窦锋昌先生、邵军女士;公司总经理张维鑫先生;财务总监沈晓如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7日下午15:00一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日前通过公司邮箱(dm@kdlchina.net)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沈晓如

电话:021-69113502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