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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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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6 公司简称:复星医药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证所网站(http://sse.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年度报告摘要中的简称均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中的“释义”章节。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0元(税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

本集团业务领域策略性布局医药健康产业链,立足中国本土并拓展全球化业务,直接运营的业务包括制药、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医疗服务,并通过参股国药控股涵盖到医药商业领域。

2.2 经营模式

本集团在“4IN”(创新Innovation、整合Integration、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智能化Intelligentization)战略的指导下,秉承“创新转型、整合运营、稳健增长”的发展模式以及为股东创造价值的信念,不断加强创新研发和BD能力,丰富夯实产品线,强化商业化能力、整合能力,提升运营效率;在做好内生式发展的同时,围绕本集团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前沿技术和产品布局机会,助力本集团的持续发展。

本集团以制药为核心业务,具体运营模式如下:

(1)研发创新

本集团持续以创新和国际化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深度孵化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加快创新及临床能力建设,推动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转化落地。

(2)生产运营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体系竞争力,加强运营效率并落实国际化战略,本集团不断梳理内部优势产能,深化生产端整合。在国内,本集团布局国内综合制剂制造中心,整合特色制剂生产基地,加快建设和提升原料药基地,持续扩充生物药产能。在海外,Gland Pharma已建有并运行通过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主流法规地区GMP认证的多条生产线,深耕海外市场。

(3)商业化

本集团持续强化营销及商业化体系的建设与整合,营销模式向专业化、品牌化、数字化方向转型。根据产品属性、适应症、市场区域的差异,已形成创新药、新零售、以及以非洲和美国市场为主的国际营销团队等专业化营销队伍,以及临床医学、市场准入、品牌推广等销售支持体系。

2.3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新产品上市,产品结构优化。本集团专注投入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疗效确切、符合现代医学发展导向的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深度孵化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模式,推动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转化落地。经过超过十年持续投入,近两年来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等多个品种获批上市并放量销售,创新产品推动业绩可持续增长。

(2)整合效应逐步显现。本集团积极整合研发、供应链、生产及营销体系,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协同效应,促进业绩增长。

2.4 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状况及行业地位

①医药制造

(a)医药制造行业的基本发展状况

2020年,国家医药政策改革深入推进,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模式改革和药品价格管理为核心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以及对过保护期专利药的仿制替代等,已经成为医药行业长远发展的政策重点。创新导向和成本优势将成为未来医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中国医药制造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2020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根据IQVIA发布的医院终端市场数据,行业平均增长率为约-11.2%。

(b)市场竞争情况

国内市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仿制药带来冲击;在全球,下一代生物技术、诊疗技术产业化逐渐成熟,国际药品市场虽然竞争激烈但仍然为中国制药企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c)本集团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根据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布的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本集团位列第7;根据IQVIA统计,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医院用处方药的销售收入位列全国第13。此外,本集团已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的英语区及法语区拥有成熟销售网络和上下游客户资源;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经过多年耕耘已成为印度规模最大、发展最快、专注于注射剂生产的公司之一,业务遍及60个国家。

本集团以创新研发为核心驱动因素,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深度孵化的方式,围绕肿瘤及免疫调节、四高(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高尿酸症)及并发症、中枢神经系统等重点疾病领域搭建和形成小分子创新药、抗体药物、细胞治疗技术平台,并积极探索靶向蛋白降解、RNA、溶瘤病毒、基因治疗等前沿技术领域,提升创新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研发人员已近2,300人,其中:约1,200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本集团在创新研发、BD、生产运营及商业化等多维度践行国际化战略。本集团持续加强全球临床和药品注册申报能力; BD团队通过合作开发&许可引进等方式支持布局前沿领域;加速国内产线的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深化国际营销能力,持续拓展国际市场。

②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

(a)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细分行业的基本发展状况

国内医疗器械产业在高端医疗器械市场,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和发展,尤其在跨界融合创新方面,医疗与5G、人工智能、产业互联网、云计算、3D打印等新技术融合嵌入升级,将进一步推动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和诊疗技术的提高。

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是目前医学诊断(体外诊断)主要的三大领域,其中免疫诊断占比最高、分子诊断增速最快。生化诊断在我国起步较早,为常规诊断项目,侧重于已发生疾病的检测,未来增速放缓。免疫诊断是我国细分赛道市场最大的体外诊断子行业并仍处于高速增长之中,高端的化学发光已逐步替代酶联免疫成为我国主流的免疫诊断方法。分子诊断技术发展时间较短、市场集中度低、规模较小,但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处于快速发展期,对感染性疾病、肿瘤精准治疗和有可能发生的基因性疾病具有独特的检测优势。

(b)市场竞争情况

医疗器械领域,从全球区域分布看,欧美地区依然领跑全球医疗器械技术创新,而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占比逐年提高。产业与技术国际化合作推进,先进医疗技术全球应用落地的不断加速,推动了产品迭代和产业整合提升的步伐。中国市场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步伐明显加快,在细分领域行业整合集中度明显提高。

医学诊断领域,生化试剂国产化率已达到70%以上;但在仪器检测速度和一体化整合上与国外厂商有差距。免疫诊断方面,高端的化学发光的市场规模达到免疫诊断总市场的70%以上,未来高端免疫诊断市场的进口替代是发展方向。分子诊断方面,受益于精准医疗发展趋势和分子诊断本身技术手段的不断升级,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分子诊断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作为分子诊断最前沿的基因测序也将成为国内外优质企业争夺的主战场。POCT 具有空间小、成本低、使用方便、高效以及准确度高等多项优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检测机构更具吸引力,抢先布局的企业尤其是国产优质企业借助政策和成本的优势也将迎来发展良机。

(c)本集团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本集团医疗器械业务专业覆盖面广,通过业务整合与协同提升,已初步构建形成医疗美容、呼吸健康、专业医疗为核心的三大业务分支。在医疗美容领域,复锐医疗科技(Sisram)基于能量源的医疗美容设备不断丰富产品品类、巩固全球品牌优势,在全球(尤其是国内)占有相当规模的市场份额,同时通过代理引进等多种形式拓展在非能量源医美领域产品组合。在呼吸健康领域,博毅雅(Breas)为欧洲知名呼吸机制造厂商,在全球范围新推出十余款面向医疗机构和家用的呼吸机产品;同时结合中国市场需求,启动中国本土化生产。在专业医疗领域,合资公司直观复星代理销售的“手术机器人”系列产品依然保持强劲的市场增长趋势,处于全球领先,围绕肿瘤诊疗、骨科、神经科领域的代理产品组合持续丰富。新开拓的院前急救业务中,脑卒中急救车、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等成为行业特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前列,成为本集团介入院前急救以及公共卫生领域的新延展。

本集团医学诊断业务布局广、产品线丰富,且具有完善的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BD及投资的一体化能力。本集团现有医学诊断业务主要包括分子诊断、免疫诊断、生化诊断、微生物诊断、POCT和质谱产品以及第三方检测服务产品,多个产品组合符合诊疗路径检测需求,同时为响应DRG与集采政策的推行,已形成针对同一领域跨方法学的产品组合、以及同一方法学拓展到不同疾病领域的交叉纵横研发思路。其中HPV及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系列试剂具有市场领导地位,生化产品线完整、试剂质量享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在国内市场处于一线阵营。

③医疗服务

(a)医疗服务行业的基本发展状况

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持续推动与支持下,社会办医的审批流程得到优化,社会办医的行业环境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创办的医疗机构数量迅速增长、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在满足多样化医疗需求方面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0年7月颁布的《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更进一步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办医参与的积极性,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同时强调了行政部门对医联体垄断资源、挤压社会办医问题的监督。此外,随着各项医改措施的不断深化和落实,包括分级诊疗、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社会办医迎来了窗口期。

(b)市场竞争情况

在基本和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大幅增长、医保与商保结合的医疗支付体系逐步完善、老龄化、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的大背景之下,一批着眼长远、体量大、起点高、与国际接轨的优质民营医疗机构开始出现。

(c)本集团的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劣势

本集团具有全产业链覆盖、资源协同、投资和管理运营经验、国际资源嫁接等方面的优势,持续推进医疗多元化布局,以珠三角大湾区、长三角、淮海经济区、成渝经济区为重点投资布局区域,通过新建高端诊所、专科医院和康复中心,稳步推进专科连锁和平台型医院相结合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在医疗服务领域的抗风险能力并拓展未来业务增长点。同时在信息化建设、集中采购、学科建设、医疗质量与服务、人才建设等多方面都处于较为领先的地位,目前已经成为民营医院投资和管理运营的行业领先者之一,其中,旗舰医院佛山禅城医院已连续多年蝉联国内非公立医院排名第一。

随着医疗服务业务的不断拓展,本集团内部医疗服务机构的一体化运营能力仍需持续提升,资源平台及具有较强医疗影响力和学术实力的专业学科和团队建设亦需不断完善。

(2)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本集团的应对如下:

①医药健康、医药监管改革的宏观政策法规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十三五”期间国务院迎来全面机构改革,国家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成立,大部制改革重塑医药行业顶层设计,为后续医改继续纵深前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以“三医联动”为核心的医改,从供给端(医药)、支付端(医保)以及使用端(医疗)进行联动式改革。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药健康产业结构升级、医养结合以及药品监管等系列的政策法规的出台,加快优化和完善制度框架,为医药健康产业又好又快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中央就未来国家层面整体发展目标和重点方向提出了规划。《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支持社会办医,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以及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等建议,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统筹谋划接续改革和重大举措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指明了我国医药健康相关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政策导向和实施路径。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三医联动”改革的不断推进,医药健康相关领域的立法持续完善和配套政策不断落实和细化,为医药健康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对本集团各板块业务的发展提供了长期持续稳定的正向推力。

②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国家及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做出部署并制定了涉及方方面面的系列政策,组织全国上下迅速投入疫情抗击,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运行。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药物治疗临床研究的通知》,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研发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5个指导原则的通告(2020年第21号),科技部《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国科发区〔2020〕67号)等政策陆续发布,优化临床应用注册申报、审批流程,推动加快抗疫药物和疫苗研发进度,促进抗疫攻关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国家卫健委先后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12号),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等,为缓解医疗机构就诊压力、减少交叉感染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让互联网医疗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与发展。

本集团将持续围绕着疫情防控需求,加强抗疫相关产品的科技创新,保障抗疫物资和战略产品供应。

③研发、注册和生产相关政策

2020年,与《药品管理法》相配套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先后发布,完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等的各项研发技术规范及注册管理,继续改革优化审评审批制度及生产管理等内容。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与ICH技术指导原则全面协调,是我国药物临床研发全面接轨国际的重要标志。2020年版《中国药典》发布,对保障药品质量、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应急审评审批等工作程序对外发布,药品加速上市的4条通道全部开通,有力地鼓励了医药产业创新和规范化发展。新修改的《专利法》首次出现药品专利有效期补偿机制、并明确药品专利衔接制度的法律条文,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我国逐步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及配套制度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系列与创新相关政策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国家鼓励医药创新的政策导向,包括罕见病、儿科用药、肿瘤药物、生物类似药、生物医药技术等重点研发方向,不仅符合国内卫生健康需求,也符合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围绕这些药物方向,本集团通过整合全球资源、提前布局,时刻把握医药产业发展前沿;同时,全面借力国家在鼓励和支持创新研发、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提高产品和技术研发的创新效率,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④医疗保障和医保支付、招标采购相关政策

2020年3月,作为医疗保障领域首个中央层级的整体改革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顶层设计,增强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的协同性,突出医保对医疗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并围绕此意见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a)进一步优化医保目录调整。2020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确定、调整,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首次建立企业自主申报机制。8月发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申报指南》,12月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医保发〔2020〕53号),同时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加快原自行增补品种的消化工作,推进用药范围的基本统一。

(b)进一步细化医药价格和信用评价管理。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分别发布了《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办发〔2020〕59号)及其裁量基准和操作规范,对医药企业的信用评级做到了评价有依据、奖惩可量化,从而填补了医药企业信用等级的空白并划定了红线。

(c)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国家医保局在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试点的同时,也在积极研究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的方式。2020年DIP试点工作逐步启动,并确定DIP技术规范及目录库,为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做好了技术和标准准备。

(d)进一步深化集中采购制度改革。基于第一批国家集中采购的经验和成果,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1月启动第二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并进一步在全国推广。为持续完善相关采购方案,2020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启动第三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并鼓励各地积极采取单独或跨区域联盟等方式,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等要求,对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开展带量、带预算采购,并逐步推动完善国家集中采购“常态化”管理。

医保工作层层推进,与医药企业步步相关。在新形势下,本集团将以创新、质量和成本作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围绕产品价值,加快更多更好的新产品上市,提高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获得性,进一步降低患者负担;另一方面也一如既往地以质量为先,优化生产、降本增效,积极参与到国家政策改革中,为患者带来更多质高价优的产品。同时,本集团也积极参与政策研究和咨询,利用相关部门开门办公的透明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积极表达企业行业诉求,同时深刻领会国家改革政策出发点,以大局为重,高效调整相关经营策略,及时把握政策机会,为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持续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⑤医疗服务和机构、互联网医疗改革政策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作为国内首部卫生医疗健康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于2020年6月正式实施,对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引领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有着重大意义,也为医改稳步推进制定了框架。同时,在明确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公益属性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医养结合、社会力量参与到医疗卫生服务事业中,并加强了对社会办医的监管。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包括医疗体系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2020年围绕医联体建设,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包括《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3号)等政策。医疗体系建设中,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是夯实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医疗资源下沉,建设家庭医生制度的重要保障。

“互联网医疗”是解决当前医疗资源发展不均衡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是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发挥了重要积极的作用并体现自身优势。报告期内,国家卫健委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30号)、《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及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0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等一系列政策,助力互联网远程医疗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

面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机遇,本集团持续以“精益化、智慧化”运营为手段,抢抓发展机遇完成旗下若干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牌照的落地,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发展,并通过与区域公立医院形成专科互补的模式,继续积极探索、加快布局医疗新机构,为人民健康服务。

2.5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开放式的研发生态、体系化的商业化团队、前瞻性的国际化布局等方面:

(1)研发创新优势。本集团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深度孵化等多元化、多层次的合作模式对接全球优秀科学家团队、领先技术及高价值产品,并依托全球研发中心对创新研发项目的统筹管理,推动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和落地。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投入为40.03亿元,占业务收入的13.21%。

(2)商业化优势。本集团持续强化营销体系的建设与整合。截至报告期末,已拥有一支近6,000人的商业化团队,其中创新药商业化团队约1,500人、OTC及线上渠道新零售团队约1,000人、非洲及欧美专业营销团队约1,000人,及临床医学、市场准入、品牌推广等支持体系。

(3)国际化优势。本集团在创新研发、BD、生产运营及商业化等多维度践行国际化战略。本集团培育全球BD团队通过合作开发&许可引进等方式布局前沿领域;形成美国、非洲及欧洲的药品注册团队,持续加强海外药品注册申报能力;加速国内产线的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深化国际营销能力,持续拓展国际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剔除2020年末向BioNTech支付1.25亿欧元mRNA新冠疫苗首付款影响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口径增长11.19%。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第四季度列支了mRNA新冠疫苗相关研发费用及商业化前期准备费用。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于报告期末持有的股份数量包括复星高科技通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51,753,000股H股股份,约占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总股本2.02%)。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下转1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