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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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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旗下部分基金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发布了《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开展的手机银行渠道实行与网银交易渠道同等费率的优惠活动。

现本公司应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自2021年4月1日起,本公司取消旗下部分基金在华夏银行开展的手机银行渠道实行与网银交易渠道同等费率的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取消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4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参与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取消4折优惠,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费率调整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适用于通过华夏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定投基金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0年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浙商大数据智选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港股通中华交易服务预期高股息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南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兴永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能行业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智多宝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惠隆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科技创新一个月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1年3月3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z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990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