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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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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8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六)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

名称:长城汽车制造(泰国)有限公司

董事:王士辉,张佳明,李光宇

注册资本:28,238.24万美元

住所:泰国罗勇府布罗登县东海岸工业园区

股东情况:亿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9.99%,华鼎国际有限公司持股0.005%,泰德科贸有限公司持股0.005%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生产制造、开发、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委托加工、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厢式)。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七)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扬中)有限公司

名称:精诚工科汽车零部件(扬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德会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扬中经济开发区园博大道869号

股东情况: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传动设备、工业机器人、仪器仪表、金属构件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物资(不含危险品、汽车(含拆解))回收;普通货物(不含危险品)道路运输、仓储服务;自有房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金额为公司根据2020年度担保实际情况,预计2021年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此次担保预计不涉及违规,亦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3月25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63,203.65万元,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为23.77%,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本次担保计划经过股东大会审批后,本集团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83,203.6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比为34.59%。

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按照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连交易,也不构成须予公布的交易。

七、备查文件

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注:本集团担保金额计算,涉及外币金额,外币汇率折算如下:

1、欧元转换人民币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3月2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7.7109元人民币)折算;

2、美元转换人民币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3月25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6.5282元人民币)折算。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05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A股及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发布的通函、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A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股东,应于2021年4月16日(周五)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A股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A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A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A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邮编071000)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 系 人:姜丽、李红强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2.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出席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1年4月16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