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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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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2版)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5年5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708,749.79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5年5月12日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4,708,700.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5)00633号)。详见公司2015年5月1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扬州制药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扬州制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启动注销程序,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人员、业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于2015 年完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 20000kg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将由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资金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出具了天衡专字(2021)00303号鉴证报告:“联环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联环药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环药业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 日

附表: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

《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相互进行药品采购或销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 公平的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环营销”)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扬州”)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相互进行药品采购或销售。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联环营销与国控扬州的交易为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志毅

注册资本:7366.534191万元

住所:扬州市运河北路109号

经营范围:药品,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批发、零售;玻璃仪器、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农副产品、杀虫剂(不含农药)、化妆品、针纺织品、家用血糖仪、避孕器械(避孕套、避孕帽)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医药信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等工商登记前需许可项目);房屋租赁;车辆租赁;消毒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乙方: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甲方向乙方采购或乙方向甲方销售时,甲方为采购方,乙方为销售方;甲方向乙方销售或乙方向甲方采购时,甲方为销售方,乙方为采购方。

1、药品购销

协议期内,甲方和乙方之间相互进行药品采购或销售,每次采购或销售的药品品种、数量等根据实际需求在签订的单向购销协议中约定。

2、质量标准

销售方所供应的药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

3、购销价格

甲乙双方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结合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4、承诺与保证

(1)甲乙双方进行药品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均具有法律规定的药品经销资质,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2)销售方应按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采购方供应药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销售方应采用密闭的车辆配送药品。说明书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种,销售方应严格按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及双方约定的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对于冷链药品应使用验证合格的冷藏车或冷藏箱运送,并能记录、显示、导出运输过程的温度。若销售方未按照要求运输,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4)销售方承诺,采购方所需药品在双方签署单向采购或销售协议后将及时送达,急救或急需药品将以最快捷方式送达。

5、退换与召回

(1)销售方交货时,采购方开箱验收后发现药品残损、短少,由销售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销售方承担。

(2)因销售方原因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销售方负责退换货,退换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销售方承担。

(3)药品交付采购方后如因采购方仓储、运输等原因造成药品残缺或质量不合格,则销售方不承担退换货的责任。

(4)如销售方自行决定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召回药品时,销售方应及时通知采购方,并做出相应说明。除非召回是由采购方过错造成的,否则因召回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销售方承担。

6、质量责任

(1)药品因销售方仓储、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销售方负责。

(2)药品交付采购方后,因采购方仓储、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采购方负责,与销售方无关,对销售方造成损失的,由采购方负责赔偿。

7、单向购销协议签署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可向对方发出所需药品的采购订单,并由双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签署单向采购协议或销售协议,具体约定采购或销售的单价、数量、付款时间和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量与验收等内容。

(二)定价政策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是由于日常经营的需要而发生,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联环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联环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5、联环营销与国控扬州《药品购销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坚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与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会计报表审计酬金为人民币60万元(一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一年)。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1、提名遇宝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王春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第一、二、三、四、五、八、九、十、十一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无其他议题,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遇宝昌:中国国籍,男,1984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12年2月一2018年1月任公司证券部主任助理,2018年1月一2020年11月任公司审计事务部经理,2020年1月一2020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1月起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春元,中国国籍,男,1971年1月出生。1990年8月毕业于扬州化工学校工业分析专业,于扬州制药厂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助理工程师,2014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1991年起,历任扬州制药厂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化验班班长、工艺员;2010年8月起,历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支部书记;2017年11月起,历任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党委秘书、党委办公室主任;2020年1月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经理,2021年2月兼任联环集团监察专员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513 证券简称:联环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04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公司全体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春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了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就下列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与会董事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2020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8元(含税),共计派发31,102,959.96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滚存到以后年度。此外,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一、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中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决定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等项目的服务,聘期一年。会计报表审计酬金为人民币60万元(一年)、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酬金为人民币15万元(一年)。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6。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同意控股子公司扬州联环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国药控股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扬州”)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国控扬州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药品购销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夏春来、吴文格、钱振华、潘和平、金仁力、王广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莹、张斌、涂家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夏春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吴文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钱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潘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金仁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王广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陈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提名涂家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将不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选举产生。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1年4月26日14:3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联环药业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春来,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5月一2007年3月,任共青团高邮市委书记、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2007年3月一2013年8月,任高邮市界首镇镇长、党委书记;2013年8月一2016年4月任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8月一2018年10月任江苏金茂化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6年4月起至今任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2018年2月起兼任公司党委书记。

吴文格,男,汉族,江苏江都人,1967年12月19日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五车间技术员、副主任、扬州制药厂四车间主任助理、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二车间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2月起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起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钱振华,中国国籍,男,1971年1月16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扬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主治医师;历任扬州制药厂卫生所医生、副所长、扬州制药厂总务处副处长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司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卫生所所长、江苏联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和卫生所所长。2012年5月一2017年1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3日起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潘和平,中国国籍,男,1964年4月28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高级工程师;历任扬州制药厂二车间副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制药四车间主任、扬州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一2018年5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2018年2月起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9年4月起兼任公司纪委书记

金仁力,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89年7月至1999年7月在淮南市第六制药厂任职,曾历任生产科调度员兼水针车间技术员、政工科科长、汽修中心党支部书记、生产技术科科长、技术科科长、总工程师、董事;1999年7月至今在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总经理;2012年11月起至2018年3月兼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10月至今兼任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担任中共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2018年4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3日起任公司董事。

王广基,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复方药代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中国药学会应用药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药理学会制药工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药理学会理事长。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8月22日起任公司董事。

附件二: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莹,女,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博士。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南京大学金融科技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首批南京大学-中国银行奖教金(2010)获得者;2014年南京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 称号获得者。2019年8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斌,男,1968年9月出生,教授,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斌先生曾获扬州大学“新世纪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1992年9月起历任江苏农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学秘书,扬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办公室主任,2006年至今担任扬州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2009年5月起任扬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2011年7月起任扬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2020年5月22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涂家生,男,1964年11月4日出生,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执行委员(药用辅料和包材委员会主任)、国家药品审评专家、美国药典会辅料正文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药学会制剂委员会委员;《药物生物技术》、Asian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Sciences、中国新药杂志、中国药品标准编委。先后在北京医科大学(1981-1986,获学士学位)、中国药科大学(1986-1992,获博士学位)学习。一直在中国药科大学从事药剂学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主持和参加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注射用药用辅料的安全性和质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肿瘤靶向的SiRNA传递载体的设计和评价”、国家115药物制剂创新平台“药物传递技术平台建设”、国家125重大专项“mPEG-PDLLA的应用关键技术”和国家药典委员会药用辅料标准提高计划、国家药品审评中心技术支撑计划、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口服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等纵向项目。并主持多项新药、新剂型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