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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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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28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3月1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分别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年报全文和摘要两个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H股年报包括年度业绩公告和印刷版年报,业绩公告将与本公告、A股年报同日披露。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重大资金安排,满足新冠疫情下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企业环境及社会责任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潘宁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2020年度的薪酬,职工代表监事巢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陈岗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陈岗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的2020年度的薪酬,独立监事郑洪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3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简称“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合同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非流动资产以及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本集团2020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62,672,212.57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10,577,415.34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03,171,230.17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07,406,185.17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将减少本集团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459,500,982.4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和计提情况

(一)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20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212,041,980.32元、人民币43,370,888.51元、人民币9,504,721.28元、人民币224,769,471.13元及人民币55,978,432.20元、人民币1,282,765.43元、人民币7,327,646.43元。2020年度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144,180,630.64元、人民币3,761,118.32元、人民币43,138,787.94元、人民币4,377,329.75元及人民币7,713,363.52元。2020年度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76,021,884.34元、人民币10,919,307.34元、人民币20,464,993.49元。

(二) 无形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通过上述分析和减值测试,2020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分别为人民币13,396,307.27元及人民币95,000,000.0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共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62,672,212.57元,转回及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10,577,415.34元,其中转回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03,171,230.17元,核销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07,406,185.17元,减值准备科目变动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459,500,982.40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3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互动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2021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举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将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在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以网络在线互动的形式召开,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三、参加人员

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16日16:00前通过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陈健

2.联系方式:021-52820220

3.传真:021-52820272

4.电子邮箱:ir@chinaredstar.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32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年3月30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或“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任期至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 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13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宏斌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现场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辉达先生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侯捷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二、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郭顺玺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加入立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仪器仪表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姜永青,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权益合伙人。姜永青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加入立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公共会计师,授薪合伙人。崔云刚先生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加入立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项目合伙人郭顺玺为另一位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信息如上述公告内容。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情况

2021年度立信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 2021年3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及立信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诚信记录、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安永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宜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安永和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 上述续聘公司审计机构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2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7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2,24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7,244.2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0.78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1月9日全部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8)第00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注1:2018年1月9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部分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18年1月10日,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2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红星美凯龙家居世博广场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宁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长沙红星美凯龙金霞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该募集资金四方监管专户初始存放金额系由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专户划转而来。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系《四方监管协议》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的下属支行。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7,75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85.6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新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5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批转出人民币47,242.01万元、人民币2,757.90万元、人民币0.09万元。截至2019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足额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9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2020年3月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0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人民币40,000.00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将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结项募投项目 “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812.04 万元,用于补足结项募投项目“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与“东莞万江商场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相较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出的部分。上述计划实施后,呼和浩特玉泉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7,682.53万元,东莞万江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6,414.51万元。

同时,同意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天津北辰商场项目”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533.35万元及“哈尔滨松北商场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7,390.02万元用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以满足该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上述计划实施后,乌鲁木齐会展商场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66,908.37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统一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家居设计及装修服务拓展项目”、“互联网家装平台项目”,并将对应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家居商场建设项目”(长沙金霞商场项目、西宁世博商场项目)、“新一代智慧家居商场项目”及“偿还带息债务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调整后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1-03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下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的独立性,不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于2021年3月30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车建兴先生、陈淑红女士、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10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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