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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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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
被强制以股抵债及股东股份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0-023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

被强制以股抵债及股东股份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股权被以股抵债而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浙10破41号之一】。内容如下:

“申请人:朱君平,女,汉族,1980 年 10 月 7 日出生,住杭州市江干区双菱新村 34 幢 4 单元 201 室。

被申请人: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西路 618 号。 代表人:卢燎峰,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本院于2020 年 8 月 27 日裁定受理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台州)律师事务所为联合管理人。 2020 年 11 月 6 日,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通过了《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根据该变价方案,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权人有权要求以股抵债。现朱君平以其作为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00,000 股股票的质押权人,申请将上述股票暂以 1.49 元/股交 其抵债,实际抵债数额按照在二级市场最终处置所得确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 九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证券代码:603996, 证 券 类 别 :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 归 朱 君 平 ( 身 份 证 号 码 : 220281198010078247)所有;

二、注销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给朱君平的 6,600,000 股股票(证券简称:*ST 中新, 证券代码:60399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的质押登记;

三、朱君平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上述相关股权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产业集团的持股数量由155,402,497股减少为148,802,497股,持股比例由51.77%降至49.58%。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强制以股抵债事项目前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尚未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仍处于停滞状态。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996 证券简称:*ST中新 公告编号:临2021-022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预计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0〕100号),对于新《上市规则》生效实施前未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适用新《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时,以2020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经与审计机构初步沟通,预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目前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及审计报告类型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