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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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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版)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七、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9,000万元,未超过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4亿元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

(三)有效期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在任一时点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如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未超过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亿元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