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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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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6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凭借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推动公司规范运作,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16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0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4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15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55.50万元,扣除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8,9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0.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10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385.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8,130.41万元对“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进行建设。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部分自有资金尚未与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4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且持续时间较长,厂房的建设进度、生产设备的采购以及安装调试工作存在一定程度滞后,且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不断推动生产技术更新迭代和优化升级,因此项目实际进度比预期进度有所延缓。

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拟将“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4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04月0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50万张高档无铬鞣牛皮汽车革工业4.0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4月延期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17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新旭腾”)管理架构,缩减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于2021年04月0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孙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明新孟诺卡(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孟诺卡”)持有其控股子公司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孟诺卡”)100%的股权。同时为满足江苏孟诺卡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人民币对其进行增资,本次内部股权转让暨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苏孟诺卡100%股权。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受让暨增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孙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明新孟诺卡(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新港路3号

法定代表人:庄君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受让暨增资事项前后的股权结构

(三)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内部股权转让暨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布局而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缩减管理层级,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效率及整体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事项完成后,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孙公司江苏孟诺卡的股权转让暨增资等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18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 会议内容: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方式:微信小程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08日披露《明新旭腾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等相关情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04月15日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4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微信小程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庄君新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胥兴春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04月15日(星期四)前通过本公告中所附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1年04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明新旭腾投资者关系”,点击“明新旭腾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即可参与交流。

或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明新旭腾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赛凤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电子邮箱:mxauto@mingxinleather.com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1-019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迎宾大道88号博雅花园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04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0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赛凤

联系电话:0573-83675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明新路188号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