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转股代码:191595 转股简称:花王转股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收到了股东束美珍出具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束美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47,200股,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16,786,150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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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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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束美珍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束美珍仍在其减持计划实行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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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2021年4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花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花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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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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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按其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4月6日,束美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4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09%。本次权益变动后,束美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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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束美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未有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束美珍
2021年4月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至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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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束美珍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