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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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雷文龙先生、李靖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雷文龙先生、李靖彬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简历

雷文龙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士、经济学硕士学历。雷文龙先生曾任浙江证券(现方正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民生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国能金汇资产管理公司合伙人。现任国都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雷文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雷文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靖彬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曾任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客户项目经理,2016年1月加入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新恒东薄膜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靖彬先生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634,712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李靖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4月23日(周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1年4月23日(周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4月23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至2021年4月23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1年4月19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1年4月19日(周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上述议案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为累积投票制提案,由于本次累积投票采用等额选举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此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累积投票请填写同意股数。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唐千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唐千军先生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4月12日内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13,288股,并在减持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减持计划的一半时披露了进展,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近日,公司收到唐千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唐千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说明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2018年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唐千军先生通过此交易取得公司股份。

3、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说明:唐千军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其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及提前终止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唐千军先生后续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三、备查文件

唐千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