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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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分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3,992.86万元,将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123,992.86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公允反映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查阅了公司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程序合理、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时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 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4,87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60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31,355.4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627.1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2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38,654.96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需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62,18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另外,需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5,52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
截至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己收到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6,264,822.02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本公司收到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共3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29,999,970.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49,999.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249,971.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支付相关费用438.49万元,转为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8.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被司法划扣资金等的净额为1.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68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为49,409.4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342.7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办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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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解除了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51,883,014.64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7067,公司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己进行了注销。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索菱、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于2016年12月2日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3 2019年3月23日,公司公告称其最新查询银行账户信息了解到,公司近期新增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其中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30101380000242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冻结时余额为1,231,135.29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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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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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索菱和索菱股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广东索菱厂房1楼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己投入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未使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股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82.32万元,其中“人才引进”为441.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50.00万元,合计1,291.5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合计3,374.18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8.14万元。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结余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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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610080 号】确认,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8,916,641.95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 2020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