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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SPIN ENERGY SERVICOS ELETRICOS LTDA(以下简称“巴西SPIN”)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其业务需求,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2021年4月9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如下(未写明币种的默认人民币):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授信额度可在上述银行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授予的金额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如下: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巴西SPIN提供担保

因巴西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巴西SPIN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巴西SPIN公司业务的开展,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相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以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巴西SPIN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巴西SPIN公司业务的开展,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相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8,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合同文本,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4,000.00万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贷款、承兑、票据、外汇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巴西SPIN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巴西SPIN公司业务的开展,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相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0,498,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2%。

公司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2号文)核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9,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3.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624,200.00元,扣减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7,846,740.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75741_K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7,952,825.26元,以前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12,543,979.15元,以前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529,530,568.78元。2020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112,463.04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9,695,212.4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1,242,065,288.30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32,239,191.57元,累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529,530,568.7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78,490,074.60元,其中2020年12月31日转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14,401,244.57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8,830.03元,现金理财余额为人民币264,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2016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20年公司的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1年,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实际转出金额为人民币267,061,542.36元,并已完成销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2,457.5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2,436.75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6年11月26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6)专字第60975741_K0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72,436.7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日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产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6,4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2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后认为:海兴电力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续)

附表1(续)

备注1:年新增650万只智能仪表和通讯终端项目从销售数量上已达到效益目标。

备注2: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按照规划进度建设,其中由于海外市场开拓处于发展期,尚未能产生效益,影响项目整体效益的达成。

备注3:巴西建设智能电力计量产品生产线项目按照规划进度建设,受市场整体环境影响,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导致该项目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效益。

备注4:分布式能源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按照规划进度建设,由于分布式能源项目从挖掘商机、双方洽谈、签署合同到项目建设、建成交付周期较长,目前已签署合同尚在履行中,尚未形成效益。

备注5:智能微电网控制系统与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按照规划进度建设,其中由于结项时间过短,尚未能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良璋先生、李小青女士、周君鹤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2、杭州粒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水表、热能表、燃气表)及其零配件、通信终端产品、智能锁、智能烟感设备、电气消防产品的研发、制造、服务;系统集成及云服务;能效传感器的研发、制造;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水利水电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与安装;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源技术、新能源技术、电力设备、节能产品、储能设备;销售:新能源设备、电源设备、储能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逆变器、电源设备、电子设备、电气装置、储能设备及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实行政府或行业定价的,以有权机关最近一次发布的价格为准。

(2)实行市场价格的,按照服务提供地的最近一年市场平均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不超过210,000.00万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部分抵消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专业判断失误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要求高,业务操作性较强,必须对未来汇率的走势做出正确的判断预期,如专业判断失误,可能造成实际的成本支出,高于不进行锁价的成本。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2、公司财务管理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内部审计部加强远期结售汇的监督和审计,核实盈亏和资金使用情况,法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确保与银行交易合约条款清晰,严格对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

3、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使30,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不超过210,000.00万元)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5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 9:00-11:30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海兴电力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5 月7日 17: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 联系人:吴阳阳

(三) 联系电话:0517-28032783 传真:0571-28185751

(四)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35号(上城工业园区)

(五) 邮编:31001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下转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