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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0版)

(二)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承诺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并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应符合中国银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承诺定期向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报表。

(四)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本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立即调回所存款项。

(五)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资产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各项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本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持有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40%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与皖北煤电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使公司可以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本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的第十五条,增加“大宗商品仓储”;其他章节条款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第二章第十五条

修订前: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洗选、销售。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限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技术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用设备和配件的制造、维修、销售;本系统内的土地复垦,道路、堤坎修复,土石方工程;本系统内的线路、管道安装服务,煤泥、煤矸石加工、销售(限分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经销润滑油类、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汽车配件、机电产品(不含轿车)、金属材料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土产、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洗选、机械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矿用设备和配件、矿用焊接及喷涂器件、本系统内的火工品销售。

修订后: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洗选、销售。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限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技术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用设备和配件的制造、维修、销售;本系统内的土地复垦,道路、堤坎修复,土石方工程;本系统内的线路、管道安装服务,煤泥、煤矸石加工、销售(限分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经销润滑油类、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汽车配件、机电产品(不含轿车)、金属材料及制品、木材及制品、土产、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洗选、机械设备及配件、通信器材、矿用设备和配件、矿用焊接及喷涂器件、本系统内的火工品销售,大宗商品仓储。

二、增加原因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公司为享受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必须具备“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仓储项目。本次增加营业范围有利于公司翔宇物流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风险提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工商部门核准,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 157 号公司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议案于2021年4 月12 日在法定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 11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登记地点:宿州市西昌路 157 号 14 楼 1401 室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 系 人:马开峰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传 真:0557-398226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2名,董事候选人有2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11“关于推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就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11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