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林 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云山: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磊先生、监事王佩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同意选举林艳女士、周云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林艳女士简历
林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工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工会委员会副主席、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周云山先生简历
周云山,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主任。历任华能江西井冈山电厂发电运行部运行工程师,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副主任等职。曾任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陆大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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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0日、2021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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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1年4月26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 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 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和惠君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4)电子邮箱:hhi@hhi.com.cn
(5)邮政编码:100070
(6)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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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大明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陆大明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证券代码:601226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董事会秘书:赵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
邮政编码:100070
公司电话:010-63919777
公司传真:010-63919195
电子信箱:hhi@hhi.com.cn
网址:www.hhi.com.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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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陆大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陆大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3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秘书长,大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纺织部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工人、技术员,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所长,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对《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4月20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期间(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
收件人: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邮编: 100070
联系电话:010-63919777
传真:010-63919195
电子邮箱:hhi@hhi.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陆大明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大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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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