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4版)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授权额度:计划投资本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00%。该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产品类型范围: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产品类型范围包括:券商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审议程序: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收益率、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办理委托理财业务。具体如下:
一、资金额度:计划投资本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00%。该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流动资金。
三、投资产品类型范围
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产品类型范围包括:券商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一)计划用于上述投资产品类型的投资本金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二)在董事会授权期间内可以将实现的红利用于转投资于上述产品类型。
(三)投资本金最高额度,即指某一时点单笔或多笔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本金(不含本次董事会授权期间实现的红利转投资部分)总额。
四、审批与执行
(一)本次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事项,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施。若超过该审批期限或发生与本次决策相关的调整事项,则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事项,总经理在投资本金最高额度内审批每一笔(次)投资金额及投资事项。
(三)公司业务部门及经办人负责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五、投资风险与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优先考虑购买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订了《现金管理类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操作规程》等专项内控制度,规范了公司短期投资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促进相关业务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投资部门拟定短期投资理财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3、公司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受托方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事先预审,严格把关,密切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状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及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投资情况,并报送董事会备案。
4、公司风控内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理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报送董事会备案。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流动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七、审议决策程序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预先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
公司将根据办理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报备文件
1、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600883 股票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2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88,证券简称:新疆众和,以下简称“新疆众和”)
●投资金额:约为84,013,447.05元(公司最终认配数量及认配资金以实际成交为准)。
●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因新疆众和原股东认购配股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导致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本次配股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所持股份实际产生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等。
●本次参与新疆众和配股事项已经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8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新疆众和股本总数1,024,705,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307,411,620股,配股价格为3.90元/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内容详见2021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新疆众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806,365股,占新疆众和现总股本的7.01%,按每10股配3股测算,理论上公司本次可认购配股数量约为21,541,909.5股,认购配股资金约为人民币84,013,447.05元(公司最终认配数量及认配资金以实际成交为准)。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认购配股使用的资金为自有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新疆众和在配股发行前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最终认配比例、认配数量和认配资金,组织实施本次参与新疆众和配股具体事宜。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事项的议案》[会议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1-015)、《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本次参与新疆众和配股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疆众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88,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主要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孙健
注册资本:102,470.54万元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高纯铝、电子铝箔和电极箔等电子元器件原料的生产、销售,以及铝及铝制品(高性能铝合金产品)的生产、销售:高纯铝主要应用于电子铝箔、电子导针导线、高纯氧化铝粉、航空铝合金、靶材等电子、航空航天、集成电路等领域;电子铝箔主要用于电极箔生产,电极箔主要用于铝电解电容器的生产;高性能铝合金主要用于电子消费品、节能导线、汽车发动机、汽车装饰、建筑装饰等电子、电力、交通、建筑相关领域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新。
(二)新疆众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上述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1]0026号)。
(三)新疆众和董事及高管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2021年4月8日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新疆众和现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四)新疆众和前十大股东情况
根据新疆众和2021年3月10日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参与新疆众和配股事项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新疆众和配股事项,可有效防止因配股除权后导致公司所持新疆众和股份被摊薄而造成价值损失,有利于公司资产保值。公司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有流动资金参与新疆众和配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和对外支付产生影响。若新疆众和原股东认购配股数量达到本次拟配售数量后,公司按可认购配股数量上限参与配股,持股比例将不变仍为7.01%,公司对持有的新疆众和股权计入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持股比例应享有或应分担其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来计算投资收益,所以新疆众和的净利润对公司当期或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可能存在因新疆众和原股东认购配股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导致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新疆众和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新疆众和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配股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证券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存在配股上市后市价波动导致公司所持股份实际产生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四)证券投资的买入、卖出需遵守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交易结算规则或者协议约定,存在着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五)公司已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和证券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在具体实施中,公司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强化投资责任,防控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继续加强对外股权投资的监督管理,防范和规避对外投资风险,提高与其他出资方协作监督管理的效率,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本次参与新疆众和配股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通过和授权。
公司将根据本次参与新疆众和配股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水泥厂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小堡子)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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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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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A、亲自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B、受托代理出席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及其股票账户卡、由股东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代理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A、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法人(组织)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B、属受托代理出席的,需持法人(组织)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该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代理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应提供上述要求的有关法定材料,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的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9:00--17:30,2021年5月6日9:00--17:3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806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41
联系电话:0871-67197370
传真:0871-67197694
(四)出席股东大会要求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到达会议地点,进行出席会议签到;并必须提供会议登记资料有关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杨庆宏、吴志伟
电话号码:0871-67197370
传真号码:0871-67197694
(二)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21-024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股权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1月6日,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第四大股东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投资公司)《关于无偿划转持有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函》(保投资函[2021]6号),根据2021年1月5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部分资产及产权事项的批复》,同意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531,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无偿划转至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产业公司)[内容详见2021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3)]。2021年1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披露了《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2021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保山市永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公司接到永昌产业公司函告,获悉永昌产业公司已经办理完成上述无偿受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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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产业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无偿受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后,持有公司股份15,53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