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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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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5版)

2020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公司内部的考核制度及方案确定。2020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情况:

公司2020年度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共计1026.67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根据相关考核制度及参考之前标准,并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行业状况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42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严劼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玮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鲁晓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按合同约定完成了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公允、客观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故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在此期间,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43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公司对2021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30,02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2021年4月9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翁君奕、陈友梅、林东云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预计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5月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预计2020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约16,019.60万元。(公告编号:临2020-019、临2020-025)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2019年9月12日,公司出资350万元人民币参股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72%的股权,公司参股后,虽不构成对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重大影响,但从谨慎性出发,仍将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020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9.72%的股权全部转让,股权转让后,公司不再将厦门冻品先生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此处实际发生金额为股权转让前的实际发生金额。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累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30,0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5日

地 址: 湖北省洪湖市小港管理区莲子溪大队

经营范围: 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蔬菜制品(酱腌菜)、水产制品(即食水产品、风味熟制水产品)、调味品、鱼排粉、虾壳粉、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的生产、销售;水产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8年1月9日公司与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业食品”)的股东肖华兵、卢德俊签署《关于洪湖市新宏业食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7,980万元人民币受让新宏业食品19%的股权,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18年1月办理完成。公司参股新宏业食品后,虽不构成对新宏业食品经营的重大影响,但从谨慎性出发,仍将新宏业食品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出售商品,可以形成一定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本公司和关联方各自的优势,相互利用各方的市场、资质等资源,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业务收入,提高利润水平,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约为18%,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司编号:临 2021-044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为贯彻新证券法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拟对《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二、变更注册资本

截止2021年3月5日(赎回登记日)收盘,“安20转债”已结束交易和转股,并于3月8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赎回事项。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236,674,649股增加至244,424,360股,注册资本需相应由236,674,649元变更至244,424,360元。因此,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有关条款。公司按照修改内容编制《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上述修订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授权相关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的审批和工商备案,以及注册资本变更、股份总数变更的具体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37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艳萍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派发每10股7.42元(含税)现金股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3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9,286,589.1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2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4,424,3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1,362,875.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40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及投资标的产品名称: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短期(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额度及期限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来源为: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0年7月1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2、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分别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上述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产品类型,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四、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民生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