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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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李春歌、梅涛、曾学智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整体运营良好,关键指标达成情况如下:
1、销售:67.99亿元,同比上升27.39%;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亿元,同比上升77.3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5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5,000,000.00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姜捷、李兵兵、TAN CHOON LIM(陈春霖)、白小平、夏志武、高大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控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700万元(含等值外币),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同意将上述第一、二、三、五、六、十五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五、六、七、八、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独立董事对第六项、第十五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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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3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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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7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传真号码:0752-2655999
(4)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automotive.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3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1年5月11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5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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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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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罗仕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0)及《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11).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2020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今后,公司须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情况的核查,不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前述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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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德赛西威”)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11月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166号文 《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12月20日缴纳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8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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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差异7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章程》,于2016年3月11日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活期基本存款额度均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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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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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减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述变更为以前年度发生变更,本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32,567.4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11.3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5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796.16万元转出,并将截至2020年10月2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12月,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70.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4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该事项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2019 年 8 月 19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分别从2019 年 12 月与 2019 年 11 月延期至 2021 年 6 月。截止2020年底,“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公司已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4 月 13 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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