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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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实际收回本金按照最近十二个月内所有收回情况统计,其中包括部分十二个月前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回。
2、2020年6月5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6日
至2021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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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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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二层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4月29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参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人,建议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召开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邮箱地址:ir@ganle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凤西一路8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1109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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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推进国际化,加大研发新产品投入的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次,公司目前正在海外、山东进行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再次,随着新产品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和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的获批上市,公司计划在未来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推广。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0,710,774.2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13,376,105.59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1,5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6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8.25%。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710,774.20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24,616,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如下: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行业,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的特征。尤其是公司目前正处于推进国际化,加大研发新产品投入的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药品的国内外临床试验;其次,公司目前正在海外、山东进行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前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再次,随着新产品门冬胰岛素注射液和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的获批上市,公司计划在未来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推广。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股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合理分配预案,有效地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19日15:00前通过拨打联系电话(电话号码:010-80593699)或发送电子邮件(邮箱:ir@ganlee.com)的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总经理都凯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孙程先生,董事会秘书邹蓉女士等高级管理人员。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19日15:00前通过本通知后附的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4月21日上午11:00-12:00登陆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蓉
联系电话:010-80593699
联系邮箱:ir@ganle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