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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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4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澳通韦尔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EJV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奕极企业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CJV拟向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此,公司愿向授信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借款合同及开立保函协议书等合同约定为准。
就上述担保,同意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所有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工程公司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4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13,6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销售代理,电气工程安装,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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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澳通韦尔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一层A1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力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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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EJV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3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22,802.45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斌
4、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开关柜、干式变压器、智能化电气控制系统设备、电线电缆、电器元器件、电气设备产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气设备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工程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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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奕极企业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2幢2层东
2、注册资本:美元1,644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志刚
4、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中、低压高科技开关、控制设备,能源管理自动化产品及其相关的元器件和配套件,高效率照明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电气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设备维护、安装及调试。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60.4%的股份,AEG Electric Pacific Limited持有其14.6%的股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5%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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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CJV
1、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2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9,192.7198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江
4、经营范围:中低压断路器、开关设备、控制设备、自动化设备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设备的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5、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安奕极企业持有其60%的股份。
6、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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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为保障上述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吴胜波、葛光锐及朱黎庭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对象均系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可控,议案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12,4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4%;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工程公司、澳通韦尔、EJV、安奕极企业、CJV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同时,授权董事长、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与本次现金管理有关的所有事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资金投向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负责具体实施,董事长、总裁指派专人负责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工作,审慎决策,并建立相关的业务流程和检查监督机制。同时,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间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跟踪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授权范围内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或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等。短期投资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交易对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成套设备及电力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是国内输配电领域颇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资深企业之一。公司2019、2020年度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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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2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情形。公司资产结构较为健康,生产经营稳定,在确保资金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结构性存款系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且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对于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符合合同本金+利息的特征,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摊余成本核算,视同为定期存款,并根据流动性在货币资金科目中列示,持有期间及处置时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息收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将有利于提高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业务。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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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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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690,530.60元,母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65,949,290.59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利益,公司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即以858,678,509股(总股本935,575,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76,896,491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元(含税),共派送现金85,867,850.9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尚有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0,081,439.6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113.4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拟订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8日
至2021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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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详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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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1年6月15日(周二)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本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公司股东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123弄1号
联系人:WANG HAO、钟熙
电话:021-67101661
传真:021-67101610
邮编:2014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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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