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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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23 公司简称:ST柳化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经营净利润为1271.64万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1,705.3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扣除期间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盈利微薄、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值、仍然存在持续经营风险的经营现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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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情况
2019年6月,柳州市政府对公司位于柳州市北雀路67号厂区内的生产系统实施政策性停产,2019年11月,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对相关生产系统的生产设备进行了公开拍卖处置,公司已不再具备原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条件,报告期相关有权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注销了公司原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核发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根据新的许可范围对经营范围进行了相应调整。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液氨、浓硝酸、甲醇、甲醛、硝酸铵(粉状)、硝酸钠、亚硝酸钠、硫磺、硫酸、液氧、液氮、氩气、双氧水生产;氮肥、纯碱、复合肥料、蒸汽、系列工业水、生活水、脱盐水、硝基复合肥、液体肥料、重碱生产销售;液氨、甲醛、甲醇、硝酸、硝酸铵、硝酸钠、亚硝酸钠、硫磺、硫酸、双氧水(20%≤含量≤60%)、盐酸、二氧化碳【液体】、液氧、液氮、氩气、氨水(10%≤含氨≤35%,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产品销售;煤炭批发;过磅收费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2020年6月29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的生产和销售;氮肥、纯碱、复合肥料、蒸汽、系列工业水、脱盐水、硝基复合肥、液体肥料、重碱生产销售;氨溶液(含氨〉10%)、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氨、甲醛溶液、甲醇、硝酸钠、亚硝酸钠、硝酸(含硝酸≥70%)、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硫磺、硫酸、盐酸销售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产品销售;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27.5%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
(二)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及产品用途
公司采用蒽醌钯催化剂工艺,以外购氢气为主要原料生产双氧水。双氧水是一种用途很广的重要的无机化学品,而且在使用中其本身除放出活性氧外,被还原生成水,因而无二次污染问题,故被称为“最清洁”的化工产品,广泛用于化工、纺织、造纸、电子、医药、食品、包装消毒、日用化学品、环保行业中的工业废水处理等行业,具体用于各种织物、纸张、木材、草制品的漂白;用于有机物合成、做氧化剂、催化剂、引发剂、羟基化剂;用于有机或无机过氧化物的制造(合成过氧乙酸、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硫脲、过硼酸钠、过氧化钙等);用于电镀工业(电镀液的净化)、电子工业(金属表面处理);用于化学分析,医药(医药合成、消毒剂)、食品(消毒、保鲜)的加工和化妆品的生产等方面;用于建材工业(作为泡沫塑料、泡沫水泥的发泡剂);用于企业污水处理。
2、采购模式
氢气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通过长协方式向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电力是公司的主要能源,报告期通过招标形式采购,由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柳州供电局供应,目录电价格由自治区物价局确定,直供电价格由市场决定;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物资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线上开展招投标工作,通过询价比质确定供应商完成采购。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公司产品采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以经销为主。销售定价以市场为导向,结合产品成本、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
(三)行业情况
公司双氧水属于化工行业,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但行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报告期受供求关系影响,产品价格出现波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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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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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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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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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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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12.08万元,同比下降71.35%,营业利润898.35万元,净利润1,27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47.67万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如下: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将货物发运至指定地点,交付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
①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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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①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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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本期利润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报告期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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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份,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了所持有的合并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股权,包括柳化股份持有的柳州柳化钾肥有限公司88%股权、柳州柳益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广西柳州中成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柳州市柳化复混肥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等。本年度公司已没有需要纳入合并财务报告范围的子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公司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1-002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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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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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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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经审计。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1-003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胜云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经营净利润为1,271.64万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1,705.3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扣除期间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盈利微薄、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值、仍然存在持续经营风险的经营现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17,053,456.27元, 实收股本为798,695,02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达到并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公司通过司法重整,大大降低了经营负担。2020年,公司加强了企业运营各方面管理,使生产系统实现稳产高产,产品销售保持顺畅;同时加强了货币资金管理,银行利息收入增加,实现了扭亏为盈,但由于2020年公司经营规模小、盈利微薄而前期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致使公司2020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八、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十、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胜云、袁志刚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十二、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胜云、袁志刚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十三、以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二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1-004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4名,实到4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覃立基先生主持。
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且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能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经营净利润为1,271.64万元,期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1,705.3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扣除期间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鉴于公司2020年盈利微薄、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值、仍然存在持续经营风险的经营现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七、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向监事会提交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经过认真审阅后认为: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以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三、四、五、六、八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1-005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三)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沃森生物、快意电梯、美盈森、柳化股份、金莱特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任微康益生菌(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宋治忠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金莱特、信立泰、杰美特、柳化股份、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 20 余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0万元,审计费用与上年持平。审计费用系参考同行企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审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拟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针对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核机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 2020 年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423股票简称:ST柳化 公告编号:2021-00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对
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补充审议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审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降低采购成本;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时预计向关联人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购销商品金额为2500万元,但因2020年公司生产系统实现稳产高产,双氧水产量较上一年度增加,所需氢气等生产原材料增加,所以和关联人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发生的购销商品金额实际为3022.16万元,超出的金额为522.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
2、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胜云、袁志刚回避表决。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生产系统实现稳产高产,27.5%双氧水年累计产量突破了10万吨/年的设计能力,对相关原材料的需求增多所致。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没有改变,交易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行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未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超出预计部分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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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
(2)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胜云、袁志刚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3)独立董事对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降低采购成本,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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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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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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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购销商品等日常性交易,有市场价的按市场定价,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协商定价,以银行存款当月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前述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该交易是必要的、连续的,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交易商品有市场定价的采用采用市场定价,无市场定价的,采用成本+税金+合理利润双方协商定价,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金额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行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未形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柳化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审计,会计师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况
会计师在 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2020年度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2020年度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用为12,162.10万元,若扣除该项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贵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贵公司上年度处置了除鹿寨分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贵公司经营范围大幅缩小,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贵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为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7.5%双氧水10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
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基于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的情况,2021年,公司将以安全、环保为前提,围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向管理要效益,加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提高现有装置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系统稳定安全环保运行。
3、加大财务和内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开展贸易业务,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
特此说明。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柳化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中指出:“2020年度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2020年度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用为12,162.10万元,若扣除该项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贵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贵公司上年度处置了除鹿寨分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贵公司经营范围大幅缩小,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贵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为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7.5%双氧水10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
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会计师对公司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意见。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明,我们认为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希望公司积极落实,努力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消除持续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独立董事:孙巍琳 薛有冰 杨毅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4日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柳化股份”)2020年度财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进行审计,会计师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会计师在 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2020年度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2020年度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用为12,162.10万元,若扣除该项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贵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贵公司上年度处置了除鹿寨分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贵公司经营范围大幅缩小,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贵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为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7.5%双氧水10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
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时公司董事会针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提出了措施。
公司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无保留审计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的专项说明意见是中肯的,提出的措施是切合实际的,希望董事会和经营层齐心协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4日
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1]第5-10004 号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04月14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5-10085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2020 年度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 万元, 2020 年度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用为12,162.10 万元,若扣除该项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贵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 万元。
贵公司上年度处置了除鹿寨分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贵公司经营范围大幅缩小, 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贵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为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7.5%双氧水10 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
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2 -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2020年度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用为12,162.10万元,若扣除该项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贵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贵公司上年度处置了除鹿寨分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贵公司经营范围大幅缩小,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 报告期内,贵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为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7.5%双氧水10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
(二)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如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所述:“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针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2021年,公司将以安全、环保为前提,围绕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向管理要效益,加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提高现有装置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系统稳定安全环保运行。
3、加大财务和内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开展贸易业务,扩大业务范围和经营规模。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一)低效资产剥离处置,剥离的资产涉及柳化股份部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债权类资产、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柳化股份于2019年11月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将存货、固定资产、债权、股权类资产打包拍卖,涉及资产经拍卖,与买受人山西华信蓝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元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30,400.00万元、6,983.41万元成交,成交价格与资产账面价值差额总计-128,956.79万元,其中计入资产处置收益-82,527.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