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5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东方投行对新经典继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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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1-02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
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承租人需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1-022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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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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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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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程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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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谭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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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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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发生差旅费由公司按实报销。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
(二)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议案,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充分沟通后,发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支付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并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1-023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北京出版集团1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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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明俊、陈李平、黄宁群、薛蕾、李全兴、大方文化传播(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聚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登记:在电子邮件或快递中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电子扫描件,电子邮件或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快递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新楼10层证券部
电话:010-68423599-684
电子邮箱:main@readinglife.com
联系人:孙雅勤、谢孝娴
(三)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孙雅勤、谢孝娴
电话:010-68423599-684电子邮箱:main@readinglife.com
(五)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新楼10层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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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1-024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430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8,90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8,102,124.00元,合计收到募集资金680,805,876.00元。另扣除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91,37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914,500.00元,用于版权库建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0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4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68.83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227.76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88.03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0,786.7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471.35万元,现金管理余额37,88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387.4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专户账号:0200213529020039723)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18年1月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东方花旗及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网络”)。经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原招行双榆树支行存放的“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专项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于2019年5月16日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新经典网络在招行双榆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110937568010799)。同时,新经典网络、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行双榆树支行、东方花旗签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在招行双榆树支行(专户账号:110907698210704)“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专户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5月2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花旗及招行双榆树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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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公司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变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新经典网络新设募集资金账户110937568010799,原募集资金账户110907698210704已于2019年5月28日销户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注2: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专户账号:0200213529020039723)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2018年1月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5亿元的额度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5月12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5亿元的额度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理财均需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品种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资金额度在授权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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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随享存购买期虽为一年,但可随时提取,提升了募集资金流动性。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31日,随享存提前支取部分合计21,228,146.67元(含利息28,146.67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年度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如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版权库建设项目”拟延期实现:
为了集中精力打造更多畅销书和长销书,公司更加注重精品策略,对选题内容提出了更高要求,进而导致版权签约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数量有所下滑。本着对股东负责及审慎投资的原则,避免盲目投入,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提议延长“版权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
本次拟延期的“版权库建设项目”,原建设投资期为36个月。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该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和《使用募集资金向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实施地点由天津、广州、成都等三个地点变更为天津一个地点。原招行双榆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07698210704)本息余额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新经典网络,用于其建设新项目。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156号的鉴证报告。报告表明:我们认为,新经典文化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经典文化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经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新经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人民币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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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1-025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该议案还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430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8,90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8,102,124.00元,合计收到募集资金680,805,876.00元。另扣除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91,37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914,500.00元,用于版权库建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0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34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版权库建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663,914,500.00元。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19年1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网络”)。议案决定将原计划投入“图书发行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15,925.48万元及其利息1,007.24万元(不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募集资金专户未结利息及手续费等,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变更金额以划转募集资金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其建设“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新项目预计总投资2.3亿元,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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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公司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变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新经典网络新设募集资金账户110937568010799,原募集资金账户110907698210704已于2019年5月28日销户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注2: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专户账号:0200213529020039723)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2018年1月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三、募集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时间安排
本次拟延期的“版权库建设项目”,原建设投资期为36个月。根据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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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了集中精力打造更多畅销书和长销书,公司更加注重精品策略,对选题内容提出了更高要求,进而导致版权签约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数量有所下滑。本着对股东负责及审慎投资的原则,避免盲目投入,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提议延长“版权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效益的实现。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新经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审慎调整,有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新经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1-026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调整了《公司章程》的条款序号。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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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其他条款未变更。
上述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