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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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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与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签署了《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根据《意向协议》,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受让台州杭绍台高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中47.6474亿元(合伙企业的认缴资金总额为65.6474亿元,其中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8亿元,其余出资方认缴金额为47.6474亿元)的出资份额,比例为不超过5%。在本次投资意向取得政府方同意的批复后,公司先与合伙企业的特定转让人签署3%的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金额约为14,300万元)转让协议。如后续公司在杭绍台铁路项目中作为电梯供应商中标,则再增加2%出资份额的投资,总计达到5%。若公司未能中标本项目电梯设备,则仍然按3%的份额承担出资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杭绍台铁路PPP项目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019年10月30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的批复,并于2019年10月31日签署了《台州杭绍台高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份额转让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现就公司参与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对外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对应合伙企业3%的出资份额款项共计14,055.52万元,后续尚余200多万需支付,且合伙企业已于2021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杭绍台铁路项目电梯中标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在杭绍台铁路项目中作为电梯供应商中标其中DT02标段并已签署正式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2,850万元(含税),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杭绍台铁路项目电梯采购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DT01标段为绍兴北站、台州中心站,电梯数量约92台;DT02标段为东关站、三界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临海站、温岭站,电梯数量89台。

鉴于公司没有中标杭绍台铁路项目的所有电梯采购,同时考虑公司的资金安排,经与《意向协议》各方沟通后,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签署补充协议,就不再增加2%出资份额事项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取消原《意向协议》中第三条各方职责(二)丙方(即公司)职责第3款关于增加2%出资份额的条款,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最终按照3%的份额承担出资责任,不再另行增加投资金额。原《意向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变更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实际投资约为14,300万元,出资比例为3%,未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金额,故本次调整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在该项目不再另行增加投资金额,后续不会再对公司资金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中标杭绍台铁路项目DT02标段,是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影响力,但是不会对公司2021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3、公司将会持续跟进关注杭绍台铁路项目进展,确保公司已付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