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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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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剑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与期初比较,本期末: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2,751.00万元,下降25.44%,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62,704.68万元,上升39.85%,主要系本期末未到期解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5,366.69万元,上升118.79%,主要系本期末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364.32万元,上升59.28%,主要系本期支付土建设施配套费及海关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较期初增加38,349.97万元,上升39.38%,主要系本期末原材料备库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5,251.64万元,下降40.59%,主要系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8,603.14万元,上升112.14%,主要系本期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06.67万元,上升56.84%,主要系本期惠州新租厂房装修投入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2,113.83万元,上升36.71%,主要系本期末计提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197.65万元,下降54.18%,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11)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减少230.28万元,下降93.01%,主要系本期远期结汇到期所致。

(12)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379.45万元,上升33.95%,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13)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3,159.86万元,上升105.39%,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8,607.46万元,下降71.23%,主要系本期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及员工持股计划奖励金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27.77万元,上升146.34%,主要系本期末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16)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2,031.51万元,下降55.09%,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1.2 损益指标与上年同期(2020年1-3月)比较,本期: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30,534.61万元,增长86.51%,主要系本期光伏胶膜、背板产品和感光干膜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81,977.62万元,增长69.51%,主要系本期光伏胶膜、背板产品和感光干膜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08.61万元,增长72.23%,主要系本期销售增长及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910.44万元,增长104.36%,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支出上升所致。

(5)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603.58万元,增长92.51%,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44.02万元,增长115.52%,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9.97万元,增长659.81%,主要系本期远期结汇到期转回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993.97万元,主要系本期末计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24.47万元,主要系本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99.85万元,下降78.23%,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548.50万元,增长171.86%,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1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4,108.76万元,增长220.80%,主要系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指标与上年同期(2020年1-3月)比较,本期: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3,344.68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1,485.99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90.47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有新型汇利达业务到期归还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福20转债”相关情况

公司“福20转债”(转债代码“113611”)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12月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7日至2026年11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福20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福斯特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112)。

3.2.2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浙商资管聚金福斯特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已经成立,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建华

日期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43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20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结合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编制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44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20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45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20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1-046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20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的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集团”)持有福斯特非限售流通股385,063,5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0.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福斯特集团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不超过1,500,000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若减持期间内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控股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福斯特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福斯特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福斯特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公司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建华先生拟减持所持部分发行人股票,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减持价格(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上述二十四个月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以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进行减持;(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临安福斯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的,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福斯特集团为满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需求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福斯特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福斯特集团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转债代码:113611 转债简称:福20转债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