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0版)
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倍加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倍加洁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倍加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倍加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倍加洁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24,0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没有使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倍加洁口腔护理用品宿迁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2,5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南通嘉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起设立的南通嘉鑫瑞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公司决定“年产6.72亿支牙刷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1年3月延期至2022年3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公司代码:603059 公司简称:倍加洁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扬州倍加洁日化有限公司、扬州美星口腔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扬州恒生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江苏明星牙刷有限公司、倍加洁口腔护理用品宿迁有限公司、倍加洁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管理(含募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税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管理、财务报告、研究与开发、存货及物流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内部审计管理。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及付款、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持续优化现有内部控制流程,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方式方法,推进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文生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