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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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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24版)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8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55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84,13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132.06万元后的净额为74,999.94万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7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月 4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定期存款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2021年 4 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认为: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主要投资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背景及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实施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五)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六)产品期限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任意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全权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理财产品购买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经公司对资金收支和现金流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并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现金资产保值增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对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购买。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0日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 15:30 )。

(四)登记地点: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9:00-11:00,13:30-15: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198号

邮政编码:311413

联系人:蒋玉兰、王楚

电话:0571-58837980

传真:0571-58837981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1)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