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9版)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15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7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及《大千生态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82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大千生态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092,298.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16,105,623.62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9月22日实施完毕。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08)。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拟提议继续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09)。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范红跃、吴体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1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11)和《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0583号)、《德邦证券关于大千生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大千生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5)。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55 证券简称:大千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8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生态”或“公司”)在2020年半年度已分派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2,092,298.2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16,105,623.62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860,000.00元(含税),并于2020年9月22日实施完毕。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47%,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现金流状况等因素,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及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