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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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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

5、主持人:董事长商晓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6名,代表股份293,972,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1,844,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9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127,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孙静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40,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359,0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反对3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391,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391,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391,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391,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1.2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972,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391,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卢贤榕、孙静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