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经营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1-03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经营概述
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杰矿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权。豪杰矿业主要资产为平度市新河铁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豪杰矿业另一股东赖积豪多次与公司协商复产事宜。经协商,2020年10月15日,公司与赖积豪签订《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书约定,赖积豪全面享有豪杰矿业的经营权,每年向公司支付固定收益280万元/年,并由担保人为其履行固定收益支付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
3.法定代表人:于本杰
4.成立日期:1993年9月11日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经营与管理;投资于高新材料、生物医药、网络技术等高科技产业;高科技项目的开发、转让;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羊绒制品的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焦炭、铁矿石、耐火材料、燃料油、机械、电子设备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运代理、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盐及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盐业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托方:赖积豪,男,中国国籍,居住在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 7 号。赖积豪持有豪杰矿业45%股权。
三、委托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豪杰矿业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青岛平度市新河镇双兴村
4.法定代表人:张海红
5.成立日期:2007年7月10日
6.经营范围:铁矿地下开采;探矿(勘查项目:山东省平度市新河地区铁矿勘探)(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矿产品(国家禁止、限制的品种除外)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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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四、协议主要内容
取得采矿权证后,豪杰矿业的生产、安全、环保等经营事项均由赖积豪具体负责,基于赖积豪全面享有豪杰矿业的经营权,赖积豪自愿每年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固定收益280万元/年,为此,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不干预赖积豪经营行为。
赖积豪负责豪杰矿业经营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事故均由赖积豪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因豪杰矿业经营形成的债务,由豪杰矿业承担,但因赖积豪过错等原因形成的债务,由赖积豪自行承担,与豪杰矿业、公司无关。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赖积豪不得以豪杰矿业的名义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对外担保、资金转移、资产转移等任何可能损害豪杰矿业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自2021年1月1日起,赖积豪因取得豪杰矿业经营权而有义务向公司支付固定收益。固定收益由赖积豪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如赖积豪未如期足额向公司支付固定收益,每逾期1日,赖积豪应以固定收益金额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违约金。担保人同意提供房产作为赖积豪向公司履行上述固定收益支付义务的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该房产面积387.53平方米,属担保人所有。
五、委托经营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委托经营的目的
因豪杰矿业与公司主业发展方向不符,且基于对未来铁精粉市场以及豪杰矿业生产经营的谨慎判断,公司与赖积豪协商,将豪杰矿业委托至赖积豪经营,每年收取固定收益,并由担保人为其履行固定收益支付义务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委托经营事宜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委托经营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豪杰矿业自2016年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委托经营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2.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根据公司2020年审计报告,豪杰矿业于2020年11月30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其资产、负债、净资产(按照股权比例由公司股东承担的超额亏损-1,693.74万元)不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同时公司对豪杰矿业的其他应收款中的项目建设款损失6,374.47万元在合并报表体现。综上,豪杰矿业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产生投资损失4,680.73万元。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19层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本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张玉才先生,独立董事汪安东先生、王咏梅女士、董志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亚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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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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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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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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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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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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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士彬、蔡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鲁银投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