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补充
公告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补充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未完整披露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特补充完整。
补充后的完整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 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最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李广兴近三年签署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公司、山东洪涛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红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加昌近三年签署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德明,近三年复核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期满后可以续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65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其他备查文件。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编号:2021-02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补充以下内容: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补充后的完整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为24,928,157.8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457,683.3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39,457,683.32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45,768.33元后,母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1,503,495.14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发展长远考虑,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00,987,60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205.93万元,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对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20),《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1),经事后审核发现,对公告内容中“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通过”表述有误,现做更正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更正前内容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现更正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更正前内容为:
上述第1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通过。
现更正为:
上述第10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除以上更正的内容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