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7版)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9
2、投票简称:中京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增强其资本规模,公司拟对子公司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本人民币9亿元,增资后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同时为加快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提升其规模效应,公司拟对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增加投资,即该项目第1期总投资规模增加至23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前期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9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获准:1) 向胡可发行3,052,725股股份、向新迪公司发行2,327,866股股份、向张宣东发行2,142,123股股份、向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90,876股股份、向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发行1,611,880股股份、向APPLE BASE LIMITED发行1,611,880股股份、向何波发行1,583,102股股份、向徐景浩发行1,583,102股股份、向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63,646股股份、向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发行1,049,059股股份、向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757,924股股份、向林艺明发行682,309股股份、向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74,656股股份、向富歌发行475,359股股份、向株式会社富国东海发行447,643股股份、向雷为农发行358,023股股份、向韩於羹发行151,921股股份;向胡可发行38,58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新迪公司发行29,4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张宣东发行27,07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2,63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发行20,37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APPLE BASE LIMITED 发行20,37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何波发行20,00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徐景浩发行20,00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44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发行13,25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57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林艺明发行8,62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52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富歌发行6,00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株式会社富国东海发行5,65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雷为农发行4,52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韩於羹发行1,9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2) 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24,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股权已交割完毕。发行新股21,364,094股,发行价格9.97元/股,合计发行金额21,3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621.56万元后,计入实收资本2,136.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542.04万元。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8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对应股权已交割完毕。共发行债券27万张,债券面值100元/张,发行债券对应金额2,7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财顾费用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050171864400001911的人民币账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2900011010618的人民币账户内。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验资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74万元,并加回本次财务顾问、承销费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53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3号)。此次承销和财顾费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2月26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 本期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用于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 期)项目,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1,199,999,997.1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32.0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018,865.02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申报材料印刷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4,905.6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0,953,95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2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期及本期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68,000.00万元,其中:向交易对手方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1,300.00万元,向交易对手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700万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非公开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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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原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支付相关交易的费用金额231.75万元尚未置换以及4.00万元交易费用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中,7,000.00 万元专用于公司子公司珠海中京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电子)“柔性印制电路板(FPC)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元盛电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公司子公司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存款存放于本公司华兴银行8432账户及其他3个自有账户中,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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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2,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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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936.94万元、元盛电子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890.71万元,两者均为正数,已达到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为负的要求。
注2:柔性印制电路板(FPC)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于2020年9月完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