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70版)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于2020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不利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文端超、彭刚平、田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公司于2020年度已经发生的和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另,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实际关联交易收入为42.49亿元,约占全部营业收入的47.7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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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额度由41.25亿元调增至43.03亿元。
公司2020年关联采购额度为33,650万元,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5%。实际采购金额5,457.80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0.67%,主要为公司本部租赁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等2,915.38万元,及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502.07万元;剩余2,040.35万元为对关联方的小额零星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2021年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内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进一步增加,因此对于2021年的关联交易收入预计较2020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收入将有所增加。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收入约为53.82亿元,关联交易比约58.50%。预计关联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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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预计2021年全年关联采购金额约41,290万元,约占全部采购金额的5%,主要为本部租赁华电科工办公用房租金、上海分公司租赁上海华滨投资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以及对关联方的技术、服务和物资采购。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科工为华电集团全资子公司,是华电集团工程技术产业板块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发展平台。华电科工拥有六个核心业务板块:重工装备、环保水务、工程总承包、新能源技术、国际贸易、能源技术研究与服务。华电科工利用强大的专业设计能力、项目管理模式和资源组合能力,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成立时间:1992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84,315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2、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计基础[2002]2704号文)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9号文),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是一家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华电集团现为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之一,在全国范围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煤炭的生产和销售。此外还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主要经营地:全国范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电科工持有公司63.1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华电集团持有华电科工10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华电重工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华电集团、华电科工及其下属企业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物料输送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输煤系统等的设计、设备及安装建设服务。
2、管道及电站空冷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电厂四大管道设计及加工服务、电站空冷岛系统设计及建设服务、电厂余热利用等服务。
3、钢结构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和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钢结构部件的设计、加工和制造,及噪声治理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等服务。
4、海洋环境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海上风电业务建设等服务。
5、氢能业务方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可以为华电集团下属电厂提供制售氢、装备制造等服务。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采用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达成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2020年发生的关联采购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为0.67%,占比小,发生的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7.71%,其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2021年,公司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以保证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2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天职国际”)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及下属分所为一体化经营,一并加入全球排名前十的国际会计网络Baker Tilly International,作为其在中国地区的唯一成员所。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承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收费总额1.64亿元。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天职国际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闫磊,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志成,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09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卯建强,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3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齐春艳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于2004年起在天职国际执业,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按照天职国际提供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预计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我们对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各项工作表现表示认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较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审计机构,与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与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机构独立性和人员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独立核查,并就其核查的情况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同时购买了职业保险,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另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75万元,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审阅《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及内部控制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机构独立性,其上市公司报表审计业绩和品牌良好,审计费用合理,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